没走出农村的时候,总盼着到城市生活,因为村里的生活太苦了;在城市住了多年,这才发现要找个放声歌唱的地方太难了!
城市里最不缺的是人,街上是拥挤的人流,公园里是拥挤的人流,就连郊外的河旁、山坡,也都是拥挤的人流。在这样的环境中,放声歌唱总是件难为情的事,只要一张嘴,便引起旁人侧目,吓得我赶紧把嘴闭住,生怕被人家笑话。进歌厅倒是不错的主意,但那样的地方一是要花钱,二是不适合认真歌唱。关在家里唱吧,这倒是不难为情了,却又怕影响左邻右舍,生怕挨人家一通骂。
到野外去歌唱!野外有农田,有树林,在太阳底下干活的人少之又少,大概都跑到城市找饭碗去了。我顺着一条田埂往里走,前面有个水塘,见四周的确没人,这才放开喉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刚唱两句,就被蛙声打断。我好歹算男高音,却压不住群蛙的合鸣。我停了,蛙声也停了,我再唱,蛙声再起,那节奏不急不慢,那声音却冲破云霄,大有跟我一决高下的劲头。我又停下,蛙声也停了。说实话,我的兴致已经让蛙声给气没了,直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扰了它们,成了水塘的不速之客。
绕过水塘,走进一片树林,刚一开口,就听蝉声大作,虽然只是没节没拍的一个“嘀”字,却唱得格外起劲。我觉得这回一定要压住蝉鸣,于是提高半度唱起来。这一张嘴,嗓子便发出了破音,蝉鸣则依旧高亢,依旧一刻不息!蝉用自己的鸣唱证明它们才是天才的高音歌唱家,是这片树林的主宰,不但不喜欢我的嗓音,还在暗自笑话我哩!
离开树林,我在一片花生地边蹲下身子,放开喉咙歌唱的兴致早没了,只是低声哼着那首始终没唱完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当我的低声哼唱一出口,便惊动了藏在花生地里的蟋蟀,高一声、低一声地齐鸣起来。别看蟋蟀的鸣唱不像蛙声那样有节奏,也不像蝉声那样高亢,却有着另一番滋味。
我已经忘记我是来歌唱的,却成了蟋蟀声的聆听者、欣赏者。从粗细不同的蟋蟀声里,我分明听出了它们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分明听出了它们对四季更迭的吟咏,分明听出了它们的洒脱与无拘无束。它们用低沉的鸣唱欢呼秋天的到来,同样用低沉的鸣唱为秋天送行。它们知道它们只是大自然的一个类群,是无力阻挡时光的脚步的,它们所能做的就是把每一天过好,能唱几声唱几声,从不修饰自己的声调,从不因人改变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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