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对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问题进一步明确细化。今年4月,四川自贡某小区业主巫某在家中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阳台外,引燃了14楼徐某家晾晒于阳台外的棉絮,继而引发大火,造成徐某人身受伤,家中财物受损。火灾造成12楼、15楼邻居家财物受损。案发后,巫某赔偿经济损失五万余元,并因此获刑。重庆一男子李某晨因心情不好,故意将一个空啤酒瓶从21楼阳台丢到楼下操场上,啤酒瓶掉落到操场上后破碎,碎片反弹到一名正在锻炼的学生后背上。数分钟后,李某晨又将一个玻璃杯从阳台丢下,砸中正在锻炼的学生叶某某头部,导致重伤二级。最终,李某晨被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十年。
高空抛物是比较没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