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火灾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会面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通报,此次火灾无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但此次火灾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又不得不让人后怕。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委办批复,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2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或许一些被问责人员的心里会犯嘀咕:一个烟头而已,又没造成伤亡,这问责阵势是不是大了点?
仔细看通报,火灾的直接原因是没有熄灭的烟头,但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火灾,那些不易察觉的原因不容忽视。如通报中提到的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本不该存在;而该楼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施工时竖向未做防火隔断,这些都是很明确的责任。
祸患积于忽微,平日里的一些细节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隐患没能及时排除,也就成了这场大火的“帮凶”。回头看,那个直接扔烟头的人,也不过是一根导火索,把一系列的隐患串联了起来,付之于一场大火。
值得一提的是,在问责名单中,不仅上至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下到普通工作人员被不同程度问责,还有两位退休干部,由此又可见处罚之严厉、全面。很多时候,责任是看不见的,但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或者可以忽略,一旦事故发生,问题得以暴露,该是谁的责任,必须追究到底。
反过来讲,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领导,如果能在日常管理中尽职尽责,消除各个岗位上人员的懈怠思想,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都能落实到位,隐患就不会长期悬置,火灾可能就不会发生。而没有人员伤亡,只不过是发现和疏散及时,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当然,问责不是目的,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责任链条上的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查漏补缺,增强安全意识,改进工作方法。问责也是一次善意的提醒,从这次问责程度来看,其实并不过分,不少被问责人员只是被点名通报或诫勉,虽然实质性的处罚不大,但红红脸、出出汗,不是坏事,也是必要的。
所谓“举一反三”,就是不仅要就事论事地查找原因,还要反思整改,建立制度性的保障。如通报中提到涉事公司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切实际等,也都是时候填补到位了。否则,下一起安全事故可能已经在路上。
是不是又是一起故意放火,销毁贪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