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建设24项分领域行动方案将陆续出台

“美丽中国”建设24项分领域行动方案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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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9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美丽中国建设已经有了具体的“路线图”,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其中包括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及绿色金融、绿色交通等24项分领域行动方案,将陆续出台。

黄润秋说,他理解美丽中国至少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可以形象地表达为:“外美、内丽、气质佳”。“外美”就是生态环境美,这是美丽中国最重要、最显著,也是最根本的标志,也就是天蓝、地绿、水清,城乡人居环境优美;“内丽”就是发展的高质量,这是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也就是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新质生产力、绿色生产力成为发展的主引擎;“气质佳”就是制度机制优,这是美丽中国的关键支撑,也就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党中央确定的目标是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当前和今后十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概括为“四个一”。

第一个“一”,是构建一套“1+1+N”的实施体系,这里前两个“1”分别指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即将出台的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N”是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以及绿色金融、绿色交通、科技支撑等24项分领域行动方案,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些文件正陆续出台。第二个“一”是推出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制度改革,稳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第三个“一”是培育一系列实践示范样板。已经先后推出了56个美丽河湖、20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持续实施无废城市、低碳城市创新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最后一个“一”就是实施一揽子支撑保障措施。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黄润秋表示,将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系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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