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道路运输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9月24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二次审议稿。
在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安全监管方面,根据省人大财经委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同时结合基层调研实际,在农村赶集、学生上下学、逢年过节等特殊时段,乘坐延伸到农村城市公交车辆的人员比较多,从方便群众出行的角度考虑,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有现实需要。据此,二次审议稿第八条增加规定:“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确需使用、且符合安全保障要求,公共汽车线路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
此外,在关于车辆智能监管方面,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将湖南省前些年探索建立“两客一危”智能监管体系的创新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据此,二次审议稿第二十条增加规定:“旅游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智能监控终端设备,并接入省级智能监管平台。鼓励和支持农村客运车辆、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客运车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智能监控终端设备。”
为了进一步强化货物运输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吸取今年5月“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的教训,二次审议稿第十条增加规定:“货运经营者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强对旅客和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据此,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一条明确客运经营者以及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配备固定式或者便携式安全检查设备,对旅客以及行包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
潇湘晨报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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