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萍乡市通报6起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日前,萍乡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新辉“管安全吃安全”问题。2009年以来,刘新辉利用职务便利,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验收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在安全检查时搞选择性执法,对有利益往来的企业给予特殊关照,纵容某花炮企业长期违规生产;长期为某安全评价机构站台、拉业务,收受好处费。刘新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刘新辉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安源区高坑镇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失察失责问题。2024年5月以来,高坑镇富田村某废弃厂房被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高坑镇驻村领导曾海、驻村工作组组长钟斌和富田村党总支书记邹国章、委员邱检祥等人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多次到该厂排查,但未进入厂房内部实地认真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失察。2024年7月,曾海、钟斌、邹国章、邱检祥等人被立案审查。
湘东区腊市镇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叶麟对救灾救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3年10月以来,叶麟对村级上报的应急救灾、冬春救助名单审核把关不严,一律签字通过,致使大量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救灾救助资金。2024年8月,叶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新泉乡应急办副主任罗钦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2024年,新泉乡应急办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整治不到位,未能有效发现安全隐患,辖区内多家商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罗钦梁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6月,罗钦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法制宣教股与科技规划股股长廖旻违规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2018年至2023年期间,廖旻违规在辖区内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兼职任教,并获取报酬。2024年5月,廖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莲花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督管理科原科长张圣春违规执法问题。2021年,莲花县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督管理科未依法履行立案审批、行政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程序,直接对8家私营加油站进行行政处罚。对此,张圣春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6月,张圣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安全生产领域,有的弃守职责,擅权妄为,大搞权力寻租;有的安全检查搞形式,隐患排查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的对救灾救助资金审核不认真、不负责,致使群众“救急款”被乱用;有的违规在辖区内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取酬,扰乱安全培训市场秩序;有的置法定程序于不顾,“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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