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谋私、执法破法!贵州省高级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被决定逮捕

以案谋私、执法破法!贵州省高级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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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记者9月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唐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林 资料图

曾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公开资料显示,唐林,男,1964年5月生,汉族,大学学历,2011年至2015年12月,唐林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2018年2月至2022年10月,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22年10月14日,唐林被免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26日消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厅长级干部唐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靠案吃案,以案谋私

知法犯法,执法破法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9日消息,唐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唐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知法犯法,执法破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靠案吃案,以案谋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服装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林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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