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各种商超以及“i茅台”app上抢茅台,但永远都是“申购失败”的字样,没有一次成功,一瓶酒都买不到。可有的人,大半年时间内却能频繁中签,抢购到茅台近300瓶,可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不是运气好,而是别有用心的“黑箱”操作……近日,由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某某今年30岁出头,2021年12月,他在某商超APP上,偶然发现可以预约茅台酒,且该平台的预约购买价格和市场价有不少差价。但是,该APP对预约购买做出了限制,每人每次只能预购4款产品,部分产品只能预购2瓶,且需要预购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货。
李某从中嗅得“商机”:“要是能大量申购,然后再倒卖,岂不是能赚大钱?”但平台的实名制、申购成功概率以及限量购买让他犯起了难。不久后,他了解到不少人借用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到商超以及“i茅台”APP上进行注册、预购,能够大大提高申购成功率,他动起了歪主意。
李某某通过在某通讯公司工作的好友周某,向其购买了包含388名公民姓名、身份号码以及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李某某购买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后使用上述信息实名注册i茅台以及部分商超 APP 账号,用于抢购飞天茅台酒。抢购成功后,李某某通过好友张某某、罗某某、李某为其伪造对应账号绑定公民信息的身份证,再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照每瓶1499元的市场指导价格购买飞天茅台酒。之后,再按照市场回购价格出售给他人赚取差价。经统计,李某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抢购飞天茅台酒共计289瓶,获利共计144500元。
案发后,李某某、周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望城区法院审理,李某某、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要求两人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赔礼道歉。张某某、罗某某、李某也因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受到刑事追究。
检察官提醒
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伪造、买卖公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合法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必须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严禁向他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广大市民也需要提高警惕,对可疑的链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保持警觉,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受到侵犯,应立即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潇湘晨报综合自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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