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19.5%,国家统计局修订编制方法

去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19.5%,国家统计局修订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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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为119.5,比上年增长19.5%。其中,创新驱动和网络经济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较大。

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是利用“三新”调查数据,采用线性加权的综合评价方法构建而成的复合指数。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包括创新驱动指数、网络经济指数、转型升级指数、经济活力指数4个一级指标。

与2022年相比,2023年的4个一级指标均有提升。

2023年,创新驱动指数为122.3,比上年增长22.3%,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34.4%;网络经济指数为122.1,比上年增长22.1%,贡献率为34.0%。两项合计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8.4%。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所长闾海琪解读数据时表示,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新动能成长壮大的关键力量。2023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3.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1%;我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145家;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达61476亿元,增长28.6%。

网络经济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15.2亿户,比上年增长4.0%;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3014.7亿GB,增长15.2%;全国5G基站337.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9.1%。

同时,随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持续快速发展,2023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5.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增速加快7.0个百分点。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再创新高,全国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46.8万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9.4%;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

另外两项指标,转型升级指数为116.3,比上年增长16.3%,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16.7%;经济活力指数为114.5,比上年增长14.5%,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14.9%。

闾海琪表示,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清理和废除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营主体较快增加,2023年全年新设经营主体3273万户,比上年增长12.6%,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6.3万家。转型升级方面,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自2018年开始测算并发布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并于近期对编制方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将原有五个一级指标精简为四个,并调换了部分二级指标;将基期确定为2022年,主要是与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保持同步,当前经济发展新动能增长迅速,转换较快,基期设定不宜过于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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