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上面有两个姐姐。父母祖上都是朴实温和的农民,可是我却生来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会走路开始,祸没少闯,有一次玩火差点烧了整个房子,为此挨了父亲一顿爆揍。那一年,两个姐姐没能念完初中就辍学打工去了,为的就是全力把我培养成一名大学生,我还算争气,虽说麻烦不断,但终究是考上了市重点高中,对此父母和两个姐姐心里多了一丝欣慰。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并没有让家人省心,我不顾他们的强烈反对,迷上了音乐,(说来也不能全怪我,谁叫他们经常在别人面前吹嘘我嗓子好)并且和学校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组建了一支乐队,不可否认,我的动机是为了得到女生的青睐。很快我的目的得到了,可是成绩却直线下滑。
一个炎热的午后,父亲专门来学校找我谈心。当我得知为了省下车费的父亲是踩着那辆他当成宝贝的凤凰牌自行车来市里的时候,我无地自容。父亲把我叫到学校旁边的小吃店,点了两碟小菜。入座后,我见父亲从怀里掏出一瓶酒,也就是一块五毛一斤的散装白酒,他先给自己倒上,然后破天荒的问我:“要不要喝点?”我说"好"。见我答应了之后父亲回头对老板说:“拿瓶酒。”我明白父亲的意思,他不想我喝他带来的劣酒。我制止了老板,拿着父亲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我们爷俩喝着聊着,当然是父亲说着,我负责听和点头。“咱读书不为别的,为的是以后不受人欺负。”说完,父亲颤微微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放在我的手上,最后说了一句,“这钱是你两个姐姐的辛苦钱,省点花,我走了。”望着父亲推着自行车远去,我突然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握着带有父亲体温的人民币哭了。
我并没有放弃音乐,但是我的成绩又回来了。因为我是天才?当然不是,只是在别人睡觉和胡闹CS的时候我却在努力学习。高三的时候,我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不是因为我成绩出众,也不是因为我是“乐队”的主唱,而是我和市长的女儿刘晓薇走到了一起,她是本校校花,身边有不少追求者,却偏偏对我情有独钟,我承认和她在一起只是想体现出优越感。现在回想起来,那并不是爱,因为那时候的我们根本不懂爱。
我记得那一年的中秋让人感觉特别的记忆犹新,学校放假之前的一个晚上,一群“粉丝”把我围在中间,当然也有刘晓薇,我抱着吉他唱着那首《同桌的你》。
现在我还记得同学们的眼神,那是一双双着了迷的眼神。一阵掌声中,我还是发现了刘晓薇的异样,虽然她是那么的竭力掩饰,开始我就奇怪,她一直是扎着马尾辫,今天却梳着斜刘海,让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自然的顺在脸庞。当风吹过,我发现了她脸上的红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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