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做法事”的陈某贵及儿子陈某华被控“诈骗罪”。
8月26日,此案一审在广东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检方指控,陈某贵、陈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湛江市区从事法事封建迷信活动中,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等骗取他人财物。检方认定,陈某贵等人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86800元。
2023年8月,因收费做法事,陈某贵及其儿子被警方刑拘,其涉嫌罪名是“诈骗罪”。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陈某贵等人认为自己无罪,没有认罪认罚。一审中,陈某贵等人的辩护律师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庭审中,“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与“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是否属于诈骗罪所指的“虚构事实”,是庭审中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问题。
父子“做法事”被控涉嫌诈骗罪
陈某贵出生于1966年,是广东湛江市赤坎区人。陈某贵的女儿陈芳称,他们家祖上几代都是“做法事”的,父亲陈某贵十几岁就开始“做法事”了,已经做了40多年,“90后”的弟弟陈某华也跟着父亲做了这一行。
2023年8月30日凌晨,陈某贵在家中被当地警方控制。陈芳称,除了父亲被抓,一同被抓还有弟弟陈某华、姑妈、舅舅以及殡葬管理所、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等10多人。其中,姑妈负责准备祭品,舅舅开车。
次日,陈某贵等人被警方刑拘,涉嫌的罪名是“诈骗罪”。目前,陈某贵、陈某华以及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合同工梁某军被坡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余人则取保候审,尚没有被公诉。
陈芳告诉澎湃新闻,父亲“做法事”收费一般有三个档次,如3800元、6800元、8800元,不同的价位意味着师傅人数、祭品数量有区别。做一场“法事”,需要好几个人参与,除了“做法事”的师傅,还要人准备祭品、开车等。
多位湛江地区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在湛江地区,为逝去的亲人“做法事”是普遍现象,一般做一场“法事”至少要几千元。
检方指控:虚构事实,3年诈骗数万元
坡头区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显示,坡头区检察院查明,陈某贵、陈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湛江市区从事法事封建迷信活动,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等效果及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不利后果,骗取他人财物。
其中,陈某贵先后纠集陈某英、庞某福、何某石、关某添、梁某养参与其中,又通过给予湛江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被告人梁某军及彭某荣、周某、吴某海、吴某友、梁某超等人及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李某虎财物,通过上述工作人员为其招揽业务及在医院太平间、殡仪馆做法事提供帮助。陈某英、梁某养负责带丧属办理殡葬手续及准备祭品,何某石、关某添负责驾车接送丧属及运送骨灰,庞某福负责念经做法事。
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陈某贵伙同梁某军、陈某华等人通过虚构做法事的效果及不做法事的不利影响的事实,在湛江市坡头区南油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南部战区第一医院及湛江市市区先后骗取被害人侯某某等人财物共计86800元;陈某华参与诈骗被害人陈某某等人财物共计65700元,梁某军参与诈骗被害人陈某某等人的财物共计51800元。
坡头区检察院认为,陈某贵、陈某华、梁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陈某贵、陈某华诈骗金额巨大,梁某军诈骗金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否“虚构事实”诈骗成庭审焦点问题
今年8月26日,此案一审在坡头区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旁听人员介绍,庭审中,陈某贵父子是否“虚构事实”,是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检方认为,陈某贵等团伙以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女等,欺骗逝者家属,骗取钱财,这属于诈骗罪所指的“虚构事实”。而陈某贵的辩护律师认为,相关行为不属于诈骗罪所指的“虚构事实”。老百姓“做法事”,并不是真的相信“做法事”能够让灵魂超度,或者不“做法事”会有什么不利后果,而是基于对逝者的缅怀和对生者的安慰而举行的丧葬仪式,并且不仅是在粤西地区,而是在我国很多地区都有该种传统习俗。本案大部分被害人均表示他们并不相信封建迷信的说法,这也可以证明被害人并未因此而陷入错误认识。
辩护律师认为,从法律性质上看,老百姓聘请被告人“做法事”,也系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合意达成的市场交易。并且在该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民事欺诈或民事违约。
目前,坡头区法院尚未对此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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