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治权力 下

第二章 政治权力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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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治权力

3.专属排他性
在既定的范围和层次上,政治权力具有专属性。因此,在政治权力形成后,凡是其作用和运行的领域、范围和事务,都具有专属性的特点。同时,专属意味着排他,政治权力对于自己的力量和能量具有专有性,对其作用的领域、范围和相关事务具有专属性,因而排斥其他力量的同等作用。
政治权力的专属排他性,是由共同利益的单一性决定的。在既定的范围和层次上,在特定的利益关系中,构成利益关系的原构主体可以是多个,其彼此不同的利益可以是多样的,但是,它们之间的共同利益却是唯一的。共同利益的这种唯一性,使得实现共同利益的政治权力必然是唯一的。唯一意味着专属,专属意味着排他。所以,正是这种唯一性,提供了政治权力的专属排他性基础。
政治权力实现特定利益和要求的强制约束方式,则进一步为政治权力的专属排他性的形成提供了必要和可能。政治权力是力量对比关系中超过其他社会政治力量的力量,由此首先决定了政治权力运行采用强制约束方式以确保政治权力具有强制约束力,确保其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制约支配地位,这就必然要求政治权力具有专属地位,采取排他方式。其次,政治权力作为超过其他社会政治力量的力量,在其形成以后的强制约束运行方式和机制,无疑为这种专属和排他性提供了可能。
政治权力的专属排他性,在不同的范围和层次上有不同体现,在社会利益结构的各层级和范围上,它体现为政治权力特有的公共权威性。在国家层次和范围内,它使政治权力跃升为至高无上的和唯一的国家主权。在与社会和政治的其他力量的关系方面,它体现为政治权力的独占性和非分享性。
4.扩张延展性
政治权力是一定社会背景下的政治权力,也是与其他实际政治力量相互作用中的政治权力,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力量相互作用的发展,政治权力内在地具有扩张延展性。
政治权力的扩张延展性首先导源于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共同利益的独立性,如前所述,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虽然产生于构成利益关系的原构主体的利益,但是,在利益关系构成后,这些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共同性,却使得共同利益在特定利益关系中形成相对独立的利益,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一经形成,即会取得对于该利益关系中其他利益的特定支配性地位。共同利益的这种独立支配地位,为政治权力的扩张延展性提供了基础。
同时,政治权力是以强制约束方式,在对于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制约中实现主体利益要求的,这就使得政治权力获得了共同利益实质意义或者形式意义上的强制支配地位。对于这种支配性地位及其效用的维护和强化的要求,会驱使政治权力主体尽可能积聚能量,扩展自己的权力地位,增强自己的权力能量,从而构成政治权力的扩张延展性。
政治权力的扩张延展性主要体现在:(1)政治权力在其作用范围方面的扩展。政治权力一经形成,就会在内在扩展性的驱使下,最大可能地扩展其作用范围。(2)政治权力在其作用层次方面的扩展。政治权力的扩展性驱使政治权力在纵向上的运动,形成政治权力在权力层级方面的扩展,通常,政治权力势将从较低层级向着较高层级扩展运动。(3)政治权力在其利益含量方面的扩展。政治权力趋于在其作用的既定范围和层级上,具有更多的利益含量,以强化自己的权力力量,同时,提高权力的效用。
由此可见,政治权力一经形成,就会成为支配性的能动力量,在其内在的扩展性驱使下,政治权力自发地趋向扩展。因此,为了使政治权力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运行,必须对其进行制约。这就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5.权责对等性
权力与责任紧密相连。所谓责任,就是特定社会主体在岗位或者道德意义上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是社会成员分内应承担的事务和职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权力一经形成,就与责任紧密相连,“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③。
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首先体现在质的对等方面,一般来说,具有什么样的权力,就有什么样的责任,权力的社会属性与责任的社会属性是同等的。其次,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还体现在两者在数量方面的对称性,换言之,任何权力主体有多少权力,也就意味着有多少责任。最后,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体现在两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权力的变化,意味着责任的变化,权力的更新,也就意味着责任的更新,无疑,权力的扩展,意味着责任的扩展和强化。
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是在权力关系中实现的。通常情况下,权力制约关系的确立,不仅意味着不同政治主体和政治力量之间权力约束关系的形成,而且意味着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的责任关系的形成。由此形成的权责关系,构成了实际的权力关系。
在现代社会,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通常是以权力职能的形式来体现,是通过法治方式来规定、规范和监督的。权力的职能,本质上是权力主体的责任,而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6.多重职能性
从政治权力形成的社会利益关系基础可知,实现共同利益并且协调规范利益矛盾,是政治权力的基本职能。从共同利益的公共性的多重含义理解,这两方面的职能实际上都是政治权力的公共职能。由于这些职能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表现为多方面的任务和要求,所以,政治权力具有多重职能性。
政治权力的多重职能性是共同利益多重价值性的现实任务体现。如前所述,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共同利益具有多重价值复合性。这些复合构成的多重价值,不仅成为政治权力的运行取向,而且会现实地转化为其相应的实际任务。而这些多重复合价值的等值权重,规定了政治权力必须同时承担这些任务,从而形成了其多重职能性。此外,这些多重价值相互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亦对于政治权力提出了统筹协调和合理实现这些职能的要求。
由于政治权力是以强制约束方式,在社会和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中实现特定利益要求的,因此,政治权力的多重职能性是在政治权力与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对比和互动中体现的,其多重职能转化的多重现实任务,是在政治权力与多方面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多方面互动和作用过程中实现和完成的。而由于政治权力与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的互动,会呈现政治权力的作用力与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反作用力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特点,所以,政治权力的多重职能性的实现,最终会体现为政治权力的力量与相应的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合力结果。
政治权力的多重职能性在不同层次上有不同的体现。在价值层次上,它体现为生存、安全、秩序、效率、公平、公正、平等、民主等公共价值;在行为层次上,它体现为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行为;在日常运行层次上,它体现为政治和公共事务中各种各样的具体职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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