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庭前会议,律师:提交重新鉴定现场血迹等17项申请

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庭前会议,律师:提交重新鉴定现场血迹等17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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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李玉前“杀妻灭子案”的重审二审庭前会议召开完毕。当日晚,该案当事人李玉前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向正观新闻记者透露:“本次我们共向法庭提了17份申请,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现场血迹重新鉴定,以及要求鉴定人员和专门知识人员出庭等申请。”

李玉前“杀妻灭子案”的重审二审庭前会议召开完毕后,周兆成律师和李玉前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合影 周兆成律师供图

当事人李玉前向正观新闻记者表示:“这次会议让我感到自己提出的申请得到重视,我作为上诉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这件事持续了23年,希望能将争议较大的证据进行重新调查,相信法律最终会让这件事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如果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我将继续上诉。”

“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二审重审即将开启。6个多小时的会议中,程序严谨,贵州省高院充分保障了辩护人以及上诉人李玉前的诉讼权利。作为李玉前的辩护律师,我相信贵州省高院能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本案,让真相水落石出。”周兆成律师称。

案情回顾

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生于2001年,至今已持续长达23年之久。

2001年3月21日,六盘水市水钢炼铁厂车间主任李玉前报案称,妻子谢初明和儿子李明昊于3月19日晚失踪。

2001年4月4日,李玉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其后,李玉前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改判死缓。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

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20年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2年11月23日起,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一案。经6天审理后,该案将择期宣判。同年12月22日,经数次减刑后,李玉前获释出狱。

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李玉前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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