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出台新政“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将获得激励”,此前兰州、天津多地已探索

国家医保局出台新政“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将获得激励”,此前兰州、天津多地已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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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

《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二是优化管理服务。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每年9月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做好人口信息数据比对、社会保险业务协同联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等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依法规范参与医疗救助,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协同发展,推进信息共享。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评价,保障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措施平稳落地。

医院门诊。图/视觉中国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多地已经就“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进行探索。

四川巴中市从2021年起就已施行城乡居民连续参保激励政策,参保人连续参保达到一定年限且未报销过住院当年医疗费用的,提高首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自然年度内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连续参保第四年提高1%,连续参保第五年提高2%,连续参保第六年及以上提高3%。

2023年8月7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运行和待遇保障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调整为5000元,支付比例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023年9月20日,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曾发布关于《关于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奖励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兰州市拟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连续缴费的,自第二年起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

据中国新闻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介绍,关于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关于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樊卫东强调,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之所以把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作为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奖励,是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大病是最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因素。按照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这个额度会一直增加下去,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大病保险额度,直到增加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为止,等于每年多了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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