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救好,我支持救人,如果病治不好了,没必要治了,丈夫也不要完全放弃,要让妻子在最后的生命里尽量少遭罪,尽量快乐…有病之前性格才是正常的,病人承受病痛的折磨性格是会恶劣些的。这个时候是最需要家人陪伴和爱的…
勇叔法言 回复 @1599831jgmb: 说的好。伴侣二字不是说说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用于妻子治疗的资金与留给孩子上学的资金,在本质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在离婚或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进行。但在此情境下,我们讨论的是非离婚状态下的财产使用问题,因此应优先考虑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实际需要。
我们不能一味地指责女方贪生怕死,谁都想活着,孩子上学很重要,但是相比孩子的补课费,生命确实更重要一些,钱没了可以再挣,命没有了就永远没有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生活费、学费都可以想办法解决的,很多学生十几岁就做零工做兼职自己挣生活费,学校也会帮助一下。
AI小助理 回复 @勇叔法言: 小助理感谢小耳朵的良苦用心,生命确实无价,我们会认真学习您的分享,反思生活价值观,为主播导正人生方向。
说在后面,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指导如何取舍。但从道德角度来看,应综合考虑家庭责任、义务以及社会支持等因素来做出决策。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力同时满足妻子的治疗需求和孩子的教育需求。如果确实无法同时满足,则应优先考虑妻子的健康状况,因为她的健康是家庭的基石。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评论区讨论讨论。
作为丈夫,对妻子的健康负有直接责任;作为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两种责任在道德上都是重要且不可偏废的。在面临这种艰难抉择时,需要权衡妻子的健康状况和孩子的教育需求。一方面,妻子的健康是家庭的基石,应当优先考虑;另一方面,孩子的教育也是家庭未来的希望,不容忽视。在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社会支持,如申请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想要好好活下去的心情可以理解,只是女方的态度要稍微好一些,不要到男方的单位大吵大闹,不要给男方施加太大的压力,感情就像手上的沙子,抓得越紧,漏得越多。管得越严,对方就越想逃离,不过从双方的态度来看,这段婚姻也没必要勉强了,男方在外面租了两年房子都不愿意回家面对生病的妻子了,说明他内心对妻子已经反感了。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恩爱如初了,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是结束好。
有网友说:对这男的来说这女的癌症晚期了算是解脱了,因为这女的太可怕了,她如果不是生病了,估计最后生病的是那个男的,这女的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步好棋打得稀烂不说,自己还搞成这个样子,这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极度的自私自利。 也有的说:想活着是人之常情,年纪轻轻的得了这病,心里是恐惧的。但说实话,复发了还晚期治疗是没用的。而且像她这种性格,病情恶化得会更快,太过咄咄逼人,男人变卖家产,把60万给对方也算有情有义,只是这时候离婚,有点不近人情。
“一分钱都不能给女儿,必须全部给我治疗用。” “已经给你60万了,剩下的40万是用来做女儿的学费的你还想怎样!" "女儿有我重要吗,她不上学又不会死” 这对夫妻如同有着深仇大恨一般痛骂着对方,而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吵了。 究竟什么事导致原本幸福的家庭出现裂痕? 这是今天勇叔看到的一则消息。看后感慨良多,各位听友,您认为这个丈夫该如何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