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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12日,宣统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清朝无论是从实际上还是从法理上都宣告灭亡,但在一些人心中,清朝却依然固执地存在,这些人便是所谓的清“遗民”,尽管他们的肉身毫无疑问活在已经迈入共和的民国时序之中,但是他们的心灵却自诩依然制造出一种前朝延续未绝的心相。当然,在王朝覆灭的那一刻,他们没有选择蹈海殉国,与之俱去,而是与“新朝”共存,并且自称“不徇一姓之兴废”,不反对新朝,只是以个人身份“守移山之愚”,保持对前朝的效忠,这种自我制造的矛盾身份,让这些遗民成为了民国时期别样的一道风景。
潘静如的《末代士人的身份、角色与命运》讲述的正是这一群自诩为士人的清遗民的命运与选择。比起帝制时代的遗民,他们在殉死、投降与归隐三种选择中,有赖于现代社会的政治宽容,他们走出了第四条路,他们一面宣称自己效忠前朝,一面又并不忌讳做共和民国的官吏。他们往往追慕前朝康乾盛世的光景,在逊帝大婚时也不忘献礼表达忠心,但却更愿意住在西洋列强控制下的租界中,与民国政客做起寓公邻居。嘤社、漫社、赓社这些遗民士人诗文结社的名号与出产的文字,虽然多少能读出国变兴亡的慨叹,宛如前清诗社传统在民国的赓续,但正如潘静如指出的那样,他们的身份大都是“民国官员以及其他各领域的职业者”,政治上的抉择、伦理上的效忠与艺术上的美学,以一种看似矛盾却自圆其说的方式缝合在一起,以至于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昔日活在旧时代的新人,不过是扮演活在新时代的旧人的角色而已。
书中更讨论了日寇侵凌下清遗民们的选择,在他们所效忠的对象前朝逊帝溥仪,被日军扶植成伪满洲国的傀儡后,这些遗民或将对前朝的效忠转移到这个傀儡政权上,成为贻羞千古的罪人,或坚决不与之合作,甚至像郭则澐那样,大书“帝为满洲国执政,清亡”。尽管遗民心中多少仍存王朝更迭的旧梦,但辛亥革命终结的不仅是清王朝,而是整个朝代循环的帝制,革命后的中国已经不仅为一个政权所能囊括,而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超越统治政权之上的政治共同体。无论是对王朝的效忠,还是对政权的认同,国家超越于两者之上,在这一标准之下的遗民,其扮演的角色,也不能仅仅用王朝、政权来衡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或许也明了这一点,只是他们需要这样一种身份,一种自觉,一种强加于自己头上的道德和伦理的重任,一种能让自己活在自己时空中的怀旧胶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牌子,扛在肩上,让自己成为那个自己不愿承认被时代潮流卷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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