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明确的权利:对方违约怎么办?

8.明确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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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干货笔记


你如果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你会认识到一个观点,那就是权利和规则能够决定动机,并且影响行为。这个观点既适用于复杂的谈判,也适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简单的事情。


经济学家是怎么给孩子零花钱的?


举个例子: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刚刚考上大学,她很开心,说要帮她女儿支付在学校的教材费。但当她得知一个学期就要支付数百美元的书费后,就惊呆了。在美国,新教材的费用大多在100美元以上,也就是将近700人民币,还有各种补充的阅读书籍。所以很多美国家长在看到孩子教材费的发票时,都有点头疼。

但我这位朋友可不一样,她是一位经济学家,她认为是时候发挥一下激励的作用了。于是在下个学期,她调整了策略:她给了她女儿一笔固定的费用,不过比上一学期给的要少一点。她跟女儿说:“买完教科书,剩下的钱就都归你了。”

这样交易规则发生了变化,这对她女儿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结果,二手书对她女儿来说就越来越有吸引力了,她觉得去图书馆借书看好像没那么麻烦,或者跟朋友共用教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你看,因为这套新的交易规则,女儿和母亲都节约了资金。所以,理性不仅仅适用于如何参加游戏,它也是设计游戏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利和规则,激励机制就会模糊不清,导致过程混乱,人们就无法采取双赢措施,只能白白丧失获利的机会。有了明确定义的权利才会有明确的激励。这样,我们才能做出理性的决策,从而获得经济利益。


邻居间的太阳能大作战


美国有一位很著名的诗人,叫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他写了一首叫《修墙》(Mending Wall)的诗,其中有一句是“好篱笆才出好街坊”(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rs)他的一位邻居非常推崇石墙的积极作用,认为有了坚固的围墙,人们就可以各守地盘,相安无事。

但是在我们现代社会,邻里之间往往存在很多石墙不能解决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在加利福尼亚,邻居之间因为阳光和遮阴就发生过很多冲突。

因为能源价格的上升,人们对环境的忧虑也日益加剧。于是,有人开始尝试可再生能源,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假设你在屋顶安装了一排太阳能电池板,结果发现邻居家的大树在一天好几个小时内,把它们遮蔽地严严实实,你会怎么办?你是否有权要求邻居尊重你的阳光照射权?而邻居又是否有权在自家院子随意种植树木呢?这两种权利有没有先后次序呢?如果我们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那么邻里各自对自己的收益和成本就没有明确的动机。

1978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一部《日照遮蔽控制法案》(Solar Shade Control Act),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这部法律定义了什么是太阳能收集器,并且给遮荫的树木规定了最大高度,还试图规范每天遮阳时间有多长,在哪段时间遮阳算是给邻居造成干扰等等。这部法律通过后,这类有关问题似乎从法律上得到了解决。

但是在1986年,又发生了一起案例。一栋被动式太阳能房的主人要求圣克拉拉县援引这部法律,判令他的邻居修剪院内树木,或者将树木移走。


【知识小弹窗】


被动式太阳能房:指的是在不添置附加机械设备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利用通过墙、屋顶、窗户等这样的围护结构入射和吸收的太阳光,来实现房屋的供热或制冷。与之相反的,是靠添加机械设备来保持室内温度的主动式太阳能房。

那么这座被动式太阳能房屋的住户没有主动太阳能收集设备,只有一长排朝南开的窗户和一大片朝南可以用作太阳能集热器的混凝土露台。但是,他邻居家的树木太高,到了中午就会遮挡他的房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选择了对簿公堂。在法庭上,法官裁定,这个被动式太阳能房里的混凝土露台,不符合法律上对太阳能收集器的定义。所以,他邻居家的树木并没有违反法律,案件终结。

对律师们来说,故事也应该结束了,但一位经济学家却有话要说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罗纳德·科斯(Ronald H.Coase)。1991年,科斯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的主要成就就在于此。科斯指出,律师们常常弄错自己扮演的角色,他们认为自己需要裁定的是,树木或房屋到底哪个应该享受阳光。但科斯说,如果你们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这种说法可能就不成立了:律师并没有演完这场戏剧,他们只是拉起了幕布,好让帕累托来登台表演。

现在,原被告双方都知道自己的权利,但问题是:如果让胜诉方行使法庭支持的权利,双方是否都能获益呢?


假设案情是这样的:


邻居说,“如果能得到2000美元的补偿,那么我愿意修剪树木”。


原告心里想,“为了能够充分享受阳光,我愿意支付5000美元。”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支付20005000美元的费用,邻居自愿修剪树木,这才是皆大欢喜。树木的主人除非自愿,否则他没有必要修剪树木。被动式太阳能房的主人不能强迫邻居修剪树木,但是他可以付费让对方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协商的结果才是高效的。

但产生这种高效协商的障碍是双方的权利不够清晰,他们都不知道可以协商什么以及怎么协商。一旦消除了这一障碍,效率就会成为主导力量。效率主导才是经济学家所喜闻乐见的。

我们来做一次突击测试,用经济学思维思考一下双方即将签订的协议。你要注意,协议的措辞非常重要,因为这份协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确定一个结果,而且还要定义未来的激励机制。如果措辞不准确,你可能会为你的邻居创造了一个发财的机会,他只需要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越来越多的可以快速生长的树木,而你为了砍伐这些树,就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给他钱。所以,思考激励所能带来的未来结果也很重要。


法律经济学:对方违约怎么办?


经济学家会一直在生活中的各个地方寻找权利、规则和效率之间的联系。其实,经济学中针对这一问题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分支,叫法律经济学。在这一领域,从业者思考的问题是:法律规则会产生怎样的效率影响?

他们开心地发现,习惯法法官和立法机构以前确立的众多规则,已经创造了可以产生高效结果的激励机制。我们以合同法为例,合同是以相互自愿交易为基础——当然,这是效率的基本定义——合同法定义了哪些做法可行,还定义了违犯法律的后果;虽然从技术角度看,合同的目的是解决过去的冲突,但更重要的是,它是在为未来的行为制定激励机制和指导方针。那么就是说,法律经济学的目的是从法律产生的激励中寻找效率。

我来举几个例子:首先,合同法只强制执行所有各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一份合同的每个签字方都必须主动和自愿地参与交易事项,他们必须接受所有合同条款。这与理性假设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签署合同的各方必须承认参加交易能够使自己受益。其实早在帕累托本人出生以前,帕累托优化就一直是合同法的标准。

另外一个例子是:合同一旦签署,双方便真诚地期望承诺得以兑现。不管在美国还是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我们要信守承诺,一诺千金。大多数时候,法律也赞同这一法则。但是偶尔也会出现涉及违反承诺的规则,而这实际上是在鼓励违反承诺。这在道德上可能是错误的,但在经济上有时是符合效率法则的。

我们来做一个有趣的假设。我们重新回到上一讲中讲到的阿拉斯加湾,想象一下我们将踏上一艘捕蟹船。在离开港口前,船长会跟当地最大的罐头厂厂主见面。罐头厂拿到了一份大订单,需要在10天内交付。于是,罐头厂老板告诉船长说:“如果你在我的订单到期3天前返回港口,我会以每磅2美元的价格收购你捕捞的全部海产。”这样,船长得到了固定价格和销路保证;罐头厂知道渔船会及时返回,满足了订单生产的要求,双方都能获得利益。

现在我们来设计一个剧情反转:假设渔船准备返航的当天,另外一些船只也驶入了港口,而且捕捞量很大。供应量猛增导致了收购价格的下跌——假设比原来的价格降低了0.2美元,即降到了每磅1.80美元,那罐头厂肯定会出手,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因为这个价格比他们原来谈好的每磅2美元要低。收购价格一降低,罐头厂显然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这样做不就坑了已经谈好条件的船长了吗?

如果按照我们“一诺千金”的原则,我们会让罐头厂再等等,兑现自己的承诺。但是法律更加务实,因为等待会让罐头厂丧失赚钱的机会。毫无疑问,罐头厂的违约让船长受到了伤害。但是船长并不是别无选择,他可以要求罐头厂做出补偿,来弥补他的损失。

那么损害赔偿应当执行什么标准呢?在跟罐头厂老板签署合同和商定条款的时候,船长有权利获得他预期应该得到的,一切以合同为准,不多也不少。

如果船长返回港口时,螃蟹的收购价格已经从每磅1.8美元升到了1.9美元,那么罐头厂违约只会让船长蒙受每磅0.1美元的损失(原规定售价的2美元减去1.9美元),而罐头厂向船长支付这每磅0.1美元的损失后,罐头厂的净成本也会变成每磅1.9美元,也就是1.8美元加上0.1美元,但这仍然比先前与船长合同确定的价格低0.1美元。

通过获得赔偿,船长得到了预期的2美元的价格,没有遭受损失;而罐头厂通过违约,也获得了好处,因为他获得了比预期更低的螃蟹进货价格。所以我们可以说,违约是帕累托最优化的结果,每一方都愿意重新签署合同,因为各方至少都能获得他们想要的。

我还可以再设计一个剧情反转:假设我们的船长是一个有点儿暴脾气的人。对他来说,罐头厂老板违约并不是一个商务决策,而是针对他个人的侮辱,绅士不能这样做生意。于是,他为了抗议自己遭受的道德伤害,把渔船停靠在罐头厂的码头旁,发誓要等到罐头厂老板以合同规定的每磅2美元的价格来购买他的螃蟹。但是罐头厂已经不再需要螃蟹了,订单都已经完成了。于是,在船长等待的这段期间,螃蟹没卖出去都死了,它们失去了全部的市场价值,但是咱们船长仍然坚持自己的道德立场,等着罐头厂按约定付款,履行合同义务。

在道德上,船长或许是正确的,但当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罐头厂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购买他螃蟹的时候,结果肯定会让他非常失望。因为几个世纪以来,法官始终认为非违约方有义务减轻损失。其实船长这样的行为很幼稚,而且出于愤恨,放任局面变糟也不符合效率原则。

船长返回到港口时,螃蟹仍然具有市场价值,其他人还可以以较高的价格来收购他的产品,虽然可能低于每磅2美元。但他通过故意损坏自己捕捞的螃蟹,而造成了自己的大部分损失,他肯定不能得到全额的补偿。因为根据法律,他的补偿只能限于罐头厂给他带来的伤害,也就是合同价格和违约时现货价格的差额。

认真分析一下这个案例就能发现,法官在解决过去冲突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确定激励机制。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决定未来的行为。所以很多时候,他们是以经济效率作为法律基础的。


【单元小结】


在这一单元中,我们分析了如何利用规则和权利来确定激励和交易各方的最佳选择。


1.在有些情况下,确定正确的激励机制,需要一些外部的政府机构对权利内容进行重新的界定,比如:我们讲到的公海上的囚徒困境


2.在其他情况下,权利和规则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而然发生变化的,比如:我们讲到的修理工工具所有权的案例。


3.通过遮阳树木和太阳能集热器的案例,我们看到,明确界定的权利有助于各方磋商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让各方都受益。


4.通过最后一个案例,我们能看到,相较于历史争议,法律在确定激励机制时更在乎它将如何指导未来的决定和行为。

这些经济学思维和案例对你有什么启示呢?如果你想要像经济学家那样思考,你就需要问自己:我所处环境的规则和权利是否会造成某种囚徒困境呢?我们建立的某种激励机制是否会导致各方虽然做出了理性决策,但最终结果却对所有人都不利呢?这就像几十年来渔业监管规定所造成的局面一样。我们需要思考,我们拥有的规则或权利是否可以通过设计或讨论,从而鼓励个体做出更好的决策,比如为渔民制定个体配额,让修理工拥有自己的工具,让大学生共享教材来降低书本费等等。


权利和规则确实可以定义激励机制。我们在设置权利和规则的时候,其实也是在决定未来的决策和行为。提前预测其实是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重要部分。


【预告】


    在下个单元中,我会跟你讨论一些新的问题。如果一些指导我们选择的激励机制实际上是谎言,比如:我们支付的价格无法准确地反映我们投入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什么结果;当我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所掌握的信息不完整或存在偏差时,我们的决策就很可能会出错;再比如,当面对不可避免的风险时,我们有时也会不知道怎么应对。在后面的几个单元中,我就会教你利用我们开发的工具,来更加精确地处理这些富有挑战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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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粥大盐

    最后一个例子,罐头厂和捕鱼的,理想状态下双方都得益:罐头厂低于最早的2磅,也就是1.9成交,捕鱼船的蟹获得0.1,再将蟹以市场价1.9卖掉。然而实际更多的情况是,获得赔偿0.1,货不一定能卖到1.9或者不一定能卖出去。这个损失就比较不理想了。

  • 故乡难归客

    我有200万,应该买房用来保值,还是存银行吃利息,哪个更好呢?(求教)

    用户7967 回复 @故乡难归客: 虽然我没有200w但不妨碍我吹牛皮的告诉你,做分散投资,以此来躲避货币膨胀,前提是你会投…

  • 巴黎铁塔下听书丶

    不是应该一颗子弹就解决了吗?

  • 有趣的蚂蚁搬象

    权利和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指导做出最优的解决方案,避免损失

  • 素描今生

    钻法律的空子,赚钱!

  • 1520106hxfb

    有意思

  • 等风来_火彩

    有意思

  • 1664514pozh

    讲解专业,书内容通俗易懂。大赞。

  • 听友195287631

    内容丰富多彩,提高思维层次

  • 等风来_火彩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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