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保龄宝控股股东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保龄宝控股股东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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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代糖生产商保龄宝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称,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于2024年2月2日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当日持有的保龄宝股票被强制平仓38.46万股。永裕投资作为保龄宝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保龄宝股票,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因此,山东证监局对永裕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保龄宝称,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仅针对相关股东方执行,不涉及上市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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