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倍罚款!北京查处首例无证中考培训机构营销短信虚假广告案

4倍罚款!北京查处首例无证中考培训机构营销短信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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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临近,教培机构营销电话和短信集中爆发,不少学生家长被“狂轰滥炸”,不堪其扰,培训机构“拿捏”家长焦虑心理,利用短信推送虚假广告来吸引和获取生源。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重拳”整治教培机构违法乱象,成功查处北京市首例无证中考培训机构利用营销短信推送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案。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营销类短信属于禁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管范畴。近三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打击校外培训违法广告,但仍有机构怀有侥幸心理,从公众领域发布转为利用网络电话、短信推销、微信等更隐蔽、目标定位更强的方式发布培训广告。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通过手机短信发现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线索。号码为1069362xxxxxx的手机发送上万条短信,称机构内有海淀重点名校名师亲临授课,多名考生实名证明经短期培训,中考成绩较入学成绩突飞猛进。

发现线索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追踪到涉案地址并开展调查。经查,该短信由北京博誉高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推送,涉案当事人承认短信中所称的“海淀区重点校一线初三教师”“人大附中教学模式”以及提分成绩等均为其编撰的虚假内容,短信重点强调的提分学员联系方式也为其朋友的手机号,甚至其经营场所内放置的多份《全程跟踪培养协议》及收据也为博取家长信任、吸引家长报名的虚假合同。

经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当事人利用广州某短信发送运营商平台企业向43461个手机号码发送了上述涉案广告短信。同时期,该机构还在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不符合规定的商业楼宇中招收了6名中小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培训老师也均为无教师资格证的兼职老师。

当事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项、第项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社会影响恶劣。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涉案广告费用和无证开展学科培训获取的违法所得作合并处罚,决定处4倍罚款,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停止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并退还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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