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规定,加强检疫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拟规定,加强检疫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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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第二次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二审稿拟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对有关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的便利化作出制度安排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法工委记者会上介绍,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几方面主要修改。

完善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的规定。加强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对进境出境人员实施检疫查验措施的规定。完善海关、疾控等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对有关口岸卫生检疫措施的便利化作出制度安排。

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人员,海关应发给就诊方便卡

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化措施和相关工作机制方面,二审稿作了哪些修改?

黄海华介绍,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区分不同情况,完善检疫查验措施。明确海关对进境出境人员可以要求实施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等一般检疫查验措施,还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进境出境人员实施医学检查等进一步的检疫查验措施。

明确海关总署应当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不断优化检疫查验流程。完善海关与口岸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的转送、接收主体。明确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员,海关应当发给就诊方便卡,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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