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5年受理环资案件8174件

江苏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5年受理环资案件817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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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报告提到,自2019年7月江苏法院创建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74件,其中,刑事案件4242件,民事案件667件,行政案件166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600件。案件受理总体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刑事案件收案数大幅下降,环境司法保护效能逐渐显现。

报告提到,以“9+1”机制为抓手,江苏法院妥善审理了一批在国内和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9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数据库,7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环资类指导性案例,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裁判文书和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奖数量和层次连续6届全国第一,多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在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江苏法院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严厉打击涉长江非法捕捞行为;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司法指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探索涉环资案件企业合规改革,成功调解全国首例适用涉企行政合规整改环保行政处罚案;依法维护生物多样性。

在切实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方面,江苏法院加大治污攻坚力度,加强文化遗产资源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持续推进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体系化方面,江苏法院确立裁判规则,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证据规则,破除追责阻碍;创新执行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

在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方面,江苏法院强化跨域司法协作,健全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效能。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方面,江苏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完善专业化审判辅助制度,深化环境司法调查研究。

据介绍,江苏法院将落实能动履职理念,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落实系统保护理念,切实增强司法保护措施整体性;落实最严法治理念,有力推动环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落实协同治理理念,努力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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