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法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年度报告

多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法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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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从围绕中心立足大局、服务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促公正提效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丰富法律适用规则、推动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聚焦现代环境治理、增强协同联动和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贡献建设清洁美丽世界中国智慧六个方面,对2022年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据介绍,202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

同时,最高法持续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持续强化环境司法政策指引,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并研究制定会议纪要,出台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等司法政策,与生态环境部等中央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持续加强类案指导,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10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5批60件;积极配合相关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日益科学严密、系统完善。

此外,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30个高级法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继南京、兰州、昆明、郑州设立环境资源法庭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专业机构四级法院全覆盖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持续推进。新设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口湿地、汾河源等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积极研判选任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问题。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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