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讲话255【第十八品 注释】如来遍观众生心性分/一体同观分

金刚经讲话255【第十八品 注释】如来遍观众生心性分/一体同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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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慕容长风的小助手

    1-【注释】①所谓“一体同观”者,即是“万法归一,更无异观”之意也。故能以一眼摄五眼,一沙摄恒河沙,一世界摄多世界,一心摄众生心。众生与佛,本来无异。众生本有佛性,与佛原来无二无别,只是众生随业迁流,忘失了本体。而佛不为业转,了悟真心。佛知众生为同体,因同体而起灭度无量众生之大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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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佛陀所证悟的法界真如,等同虚空,既无分别心识,则彼此一如,人我同等,众生皆是其心内之众生,当然皆能悉知。无分别心,就好像一面大国镜,物来即映,了无遮碍,洞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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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此答正显示如来不异凡夫,生佛平等,如来虽具五眼,亦不离众生肉眼。 ④以上这五眼的五问五答,皆是要表明平等真实相本体,在圣不增,处凡不减,所谓“溪山虽别,风月是同”,不仅佛佛道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圣同圣,在菩萨同菩萨。所以虽在凡夫,亦可五眼具备,只是凡夫有所知障,各以己见为是,便不能彻见一切,局促于一偏之见。五眼并不是说一个人长五个眼睛来看东西,而是同一个眼睛,就他所能看见的意义来说,有这五种不同的境界。溥大士偈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直缘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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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②肉眼:五眼之一。所谓五眼,即(一)肉限:世人所具的眼根,受种种障碍而不通达;(二)天眼:天人所具的眼根,人中修禅定可得之,虽内外、昼夜皆能得见,但仍有理障;(三)慧眼:为二乘圣贤照见平等法界空无相的智慧,但因所知障故,有智无悲,虽胜天眼,犹不及法眼能悲智并用;(四)法眼:是菩萨为适应机缘,度化众生故,照见一切世出世法,差别诸相,以及众生心数,前因后果,如幻缘起的智慧;(五)怫眼:佛陀照了诸法实相,圆具前四眼,而超胜四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