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条新闻引发了很多企业家的关注。一个是宁波一家叫博汇化工的企业,被要求补缴5亿元税款,因此造成了企业重要生产线的停产,以及股价20%的下跌。另一个新闻是湖北枝江酒业被要求补缴自1994年起的税款8000多万元。
这两件事为什么会在企业界引起特别大的反应呢?一是因为罚款的时机,近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吃紧,而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二是法律法规是在不断迭代的,用当前的法规倒查过去的行为,这在法理上就值得商榷。
法律中有两条原则:第一,法无禁止即许可;第二,法不溯及既往。倒查补税可能可以在短期内给地方政府增加一些收入,解决燃眉之急,但从长期看,人们会怀疑当地的营商环境,并且被罚的企业只能通过裁员、减产等方式来降低损失。仔细想想,恐怕最终没有一个获益者。
公民社会上的每个人、企业或社会组织,它存在的最根本前提是信用,如果信用消失了,信任就会消失,再接着就是信心消失。没有信用何来信任?没有信任又何来信心?
为什么只查民企,外企呢
还是小波老师勇,敢为企业说话
央视新闻说税务总局没有安排过倒查30年
每个都是带罪之人!
晓波老师,你还是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