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兴之臣张居正的税制改革

明中兴之臣张居正的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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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中兴之臣张居正的税制改革

和睿达 忠心赤胆 2024531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在荆州江陵一个长江码头,一家人从马车上下来,搬下大包小包,扛着向江边的驳船走去,他们走过颤颤巍巍的跳板,登上一艘帆船。最后一个被搀扶着下马车的是一位老夫人,她不停地抽泣,眼泪似乎都已流干;她一步三回头,看得出来,她不愿离开。搀扶着老夫人的两位长者,不停地劝慰老夫人,终于把老人也搀扶上了船。船升起帆,就要逆江而上,船上所有人都表情凝重的看着岸边江陵市镇渐渐远去,老夫人嚎啕起来,那一家人眼里都噙满泪水。这一场景被伫立岸边的张居正看在眼里,从这家人的行李,张居正判断这不是大户人家,但也不是底层的穷苦百姓,这种人家在荆州一带是较多的。他明白这家人离去的原因,这几年在长江码头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离去。张居正也被悲伤的情绪感染,毕竟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张居正又一次陷入深思。

载着这家人的船经过宜昌后,驶入西陵峡,继续溯江而上。在峡江中行驶,船能借助风力的时间有限,更多的是依赖船夫们摇浆和纤夫们的拖拽。船历经漫长的旅程,到达了巴东县的神龙溪口。在这里,一家人下了船,转乘到一叶扁舟,由纤夫拉着向神龙溪上游驶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家人背井离乡,从历史悠久,自春秋即为楚国都城的(yǐng)都王家台逃到巴东神龙溪这崇山峻岭、与世隔绝的地方。他们的小舟被赤身裸体的纤夫们拉向上游,神龙溪很多地方水流湍急,纤夫们将身体几乎贴在河滩上,纤绳深深地嵌进他们的皮肉,他们必须用尽全力,向上游挪动。也有很多地方是绝岩峭壁,纤夫们必须在栈道上小心移步。乘船的小孩子对神龙溪两岸的他们从未见过的或壁立千仞、或郁郁葱葱的景色啧啧称叹,但大人们却没有好的心思欣赏风景。看得出是一家之主的中年男子老王静坐在船舱,眼角挂着泪珠。他无奈的回想着发生在他们家的一切:他们家所在的里甲,这几年由于(táo)(dùn)和投靠,已经不到80户了,但这80户却要负担原来110户的赋税,这对他们家来说实在承受不起,眼见得就要从殷实小康之家沦为穷苦农户。思来想去,摆在他们家面前的只有3条路,第一条是投靠的一个有税收特权的大户,将土地卖给大户,从此当大户的佃农。这样不用去直面税吏,短期内能使家庭赋役减轻点。但是,一旦走上这条路,就意味着整个王家人将来只能看着大户的眼色行事,依赖大户的鼻息生活。全家人的境遇好坏,只能依赖大户良心发现的程度。现在虽然可以选个相对仁厚的大户投靠,但想想以后要是大户的继承人成了恶棍,把他们王家人当奴隶对待,老王就不寒而栗。老王实在不愿将一家人送入虎口。第二条路是抛弃田产,到市镇开个小铺,做个小手艺。虽然老王从祖上开始,就学些医术,但医术不精,在乡里平时务农的闲暇时,给家人和乡亲们看个小病还凑活,到市镇做专职的郎中,老王自知不行。做其他的行当,更是没有手艺和经验。到时能否能养家糊口,老王实在没有把握。第三条路是落草为寇。虽然他们里甲就有个男人跑去当了土匪,但老王是读了几年私塾的,从小就接受了“三纲五常”思想,造反的念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的。且当土匪可是提着脑袋过日子。再说,当了土匪,全家人怎么办,不仅生活没有着落,很可能受到官府追究,从此倾家荡产。上面3条路,老王都走不通或不愿走,为了全家的生存和香火的延续,那就只剩下唯一的一条路,(táo)(dùn)到荒山野林。这就是为什么王家这一家子来到神龙溪的原因。因为神龙溪当时人迹罕至,进入神龙溪只有乘小舟、行栈道、渡险滩。当时明朝政府还未能将统治的触角伸及这个地方。

老王一家从此开始了与世隔绝的逃遁生活。他们来到神龙溪中段的一片没有人烟的地方,搭建房屋、开荒种地,生活繁衍,并将这片土地取名叶子坝。他们一家和很多类似的逃遁的家庭一样,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拍打到岸边的砂砾,其作用只是用小小的躯体构建着长江流域的土地。而长江后浪推前浪,浪花淘尽处,总会让英雄显现。张居正就是这样的一位英雄。

从嘉靖三十三年(1554)秋天,居正以因病请假为理由,从北京动身回湖北荆州老家休养,已经五年了。居正比一般在生活的困苦中挣扎的百姓来说,更了解其时百姓困苦的原因,也有挽狂澜于既倒的志向。只是当时嘉靖皇帝的荒唐无为和权臣严嵩的苛政乱政,使徐阶、高拱、居正这些有识之士无法施展变革图强的雄才大略。居正虽然是走的科举之路,但应试科举,高中进士对他这个”荆州神童”不是难事,不过是居正经世济民之路的敲门砖。本质上,居正胸怀(kuāng)(zhèng)(shè)(jì)、富国强兵、建立丰功伟业之志。正因为如此,居正非常认真地研究经世之学,对当时明朝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实情洞若观火。

作为世事洞明的政治家,他认为在严嵩当道时,治理好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但张居正以养病为由辞官,并不是从此政治理想消沉,他是在等待能施展抱负的时机。从他给其时内阁成员恩师徐阶的信中引用柳宗元对权德舆的表述,可见一斑:

“假令相公兴周、召之业,使如正者束带立朝,参制作之任,或拾遗左右,备九九之数,虽不能使恶言不至,门人加亲,然(jìn)(fèn)(duǎn)(hé)飞翔之用,退效杞梁一介之死,正虽至愚,敢不勉乎?”

张居正这是在对徐阶掏心窝子:假设相公能够像周公、召公那样,为国家建立不朽的功业,使像我这样的人,穿戴整齐的朝服进入朝廷正式任职,参与国家的重要事务,即使我不能担任重要的官职,只是作为拾遗这样的辅助官员,也愿意为国家尽忠职守,使国家的政策更加完备。虽然我不能保证完全避免恶意的言论和诽谤,也不能使所有的官员都更加团结亲近,但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国家效劳,就像杞梁一样,即使才能有限,也会奋不顾身地为国家付出一切。

居正回荆州养病,可以说是遵循了儒家“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的为官处世原则。

嘉靖三十八年(1559)秋冬之间,严嵩虽暂仍在位,但颓败之势已渐明显;徐阶在名分上虽仍屈为次辅,但实际地位和影响已渐凌驾于嵩之上,政治局势似乎有了明显转机。正是在这样一个重要的转折性时刻,蛰居在荆州原籍的居正,怀着某种兴奋和企望,再一次踏入北上的行程,开始他密切协助徐阶正本清源、治理朝政的时期。在其后,可以说历史选择了早有准备的居正,将其推到明朝行政首辅的位置。居正平生志向,有了施展的天地,他必将抓住天降的大任,成就非凡功名。

居正治理朝政,在整顿吏治、消灭倭寇、抵御北方外族入侵等方面都有显著成就,其另一巨大成就就是整治明朝的财政。

从明朝财政来看,张居正经过调查研究分析,认为其时已是千疮百孔。

首先,明制,皇子除太子外,皆受封亲王,亲王之子除世子外封郡王,郡王之子除世子外封镇国将军,以此类推。徐光启曾经推算皇家人口的增长率,洪武期间亲郡王有58人,到永乐达到了127人,基本30多年长一倍。这个规律一直延续到万历年间。这些人基本都是特权阶层,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却不用缴税,不用履行公共义务。两百多年下来,皇宫开销加上皇室成员成为明朝的严重财政负担。

其次,按官方统计,洪武初年,全国可征税田地有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顷,弘治十五年(1502)只剩下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顷。不仅田地大量减少,人丁的流失情况也是触目惊心的。著名学者罗洪先曾以江西省吉水和永丰两县的情况为例说:洪武初年,吉水成丁男子一十四万二千二百零七丁,犹永丰一十一万有零。到了嘉靖年间,吉水止有九万七百一十丁,而永丰则减为五万八千八百有零。税源严重流失。

再次,即使田地和人丁大量缩减的官方统计数据,也与实际情况严重背离。由于投靠、逃逸等,以及吏治松懈,懒政盛行,明初实行的里甲制度,以及户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三大税收工具基本形同虚设,朝廷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甚远。按照不合实际的土地和人丁数据征税,势必导致税赋严重不均,很多地方因为征纳矛盾导致武装冲突,严重威胁明朝体制。

最后,明朝官吏为了完成征粮任务,以及中饱私囊,在征粮及运粮过程中,大量克扣农民,变着法子虚增损耗,农民痛苦不堪。

在居正主政之前,不少有识之士就从理论到实际谋求改变明朝严重的财政危机,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整治。第一方面是,清丈田亩,摸清各户实际田亩数量,为公平征税奠定基础。如早在正德十六年(1521),巡按江西御史唐龙曾疏请丈田,并历陈其必要性,可视为要求丈量田亩的先声。唐龙的提议得到皇帝许可并进行了试点。再如著名清官海瑞曾在嘉靖三十七年,出任浙江淳安县知县;四十二年任江西兴国县知县;隆庆三年(1569),升(yòu)(qiān)(dōu)(yù)(shǐ)巡抚应天十府。在上述诸任中,海瑞都特别强调运用丈田以制裁兼并。海瑞在其任内大力推行清丈田亩,先后编撰了《均徭册式》《丈田则例》等文件以指导工作,并指出“丈田之举,无一人不喜曰二百年来复睹朝廷今日均平之美矣。”

第二方面是在清丈田亩的基础上,试行“一条编”法(后演化为“一条鞭”),简化税制,将税粮及苛捐杂税合并为仅按土地为税基的一次性征税,彻底断绝官吏利用征粮和运粮过程中巧立名目盘剥农民的情况。在嘉靖十七年(1538)苏州知府王仪在丈田亩的基础上,“请立法编签粮解,照田多寡为轻重,凡大小差役,总计其均徭数目,一条鞭征,充费雇办,役累悉除”。王仪的改革成效显著,当时很多已逃逸的农民纷纷回到家乡回归农田耕作。

居正主政之前,虽然不少仁人志士为清丈田亩和实施“一条鞭法”进行了大量的有意义和成果的实验,但这些人由于所处地位所限,施政能力所限,只能在局部进行变革,对全国大局影响有限。又由于这些改革严重触及大地主、皇亲贵胄的利益,遭到疯狂反击,改革基本都不能继续下去。

张居正不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密切注视和研究前人们的财政变革。对于在全国范围内重新丈量田亩和一条鞭法的必要性,一直具有明确的认识,并且怀有在自己手中完成的强烈愿望。

从万历六年开始,在张居正的主持下,首先在福建进行清丈的试点。其所以选择福建,一因福建滨临海岸,山多田少,嘉隆以来,民变蜂起,倭患不断,而且赋役不均的问题相当突出,“闽素称难治”,通过丈田以缓和矛盾,有其迫切性。二因自居正执政以来,先后推荐任福建巡抚的庞尚鹏、耿定向、劳堪等三人,都是坚定主张丈量,并能认真督责进行的地方大吏,有可依靠以取得成功的力量。

为使福建的丈田工作,取得更堂堂正正的名义和最高层的表态支持,使耿定向能更放手地工作,居正还运用手中掌握票拟的权力,以谕旨的形式发布朝廷的指示:“以福建田粮不均,偏累小民,命抚、按着实清丈,明白具奏”。

由此可见,福建的丈田工作,一直是在张居正的支持和指导下进行的。到万历八年(1580),该省的土地丈量工作基本告成,重新编制的账实相符的“赋役黄册”,为公平税赋奠定了基础。这一次的试点成功,使张居正受到很大的鼓舞,大大提高了他的信心,促成了他立即在全国全面开展丈量的进一步部署。

在福建的清丈试点工作加紧进行的同时,在其他一些省份,对一些拥有特权人户土地的丈量核实,也已经开始进行,亦为全面丈田作好准备。如山东在清丈过程中,遇到原在“靖难之役”立有殊功的阳武侯薛禄后裔仍然要求保留额外优免的事件,山东巡抚杨俊民据以上报,表示难以定夺。居正当即复信,明确表示,不应有任何迁就。

对于号称“(tiān)(huáng)(guì)(zhòu)”的朱姓宗室贵族,如有恃势阻挠丈田并闹事的,居正亦取到万历皇帝的同意,捧出“皇谕”,予以惩戒。万历九年(1581),对山西几个宗室勋贵的从重处理,不但是对有关人等的惩戒,亦是借此事件,对全国豪强大户给与警告。这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事。

正是由于张居正亲自裁理各省有关丈田的事务,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挠,才在数年之间,基本上在万历十一年(1583)完成了全国清丈的工作。至此,这一自洪武、永乐之后,第一次,亦是明代中后期仅有的一次,通过重新丈量以核定赋役的大工程,遂告胜利完成。据统计,通过清丈,全国十三布政司和南北两直隶,以及大同、(jì)(zhōu)、宣府、辽东等边镇,共新增地亩1828542.73顷,约占万历六年全国地亩总额7013976顷的26%。这一数字表明,万历清丈的成果是相当巨大的。其突出的特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二是较为彻底,这是以前历次试行未能做到的。

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居正也全面推广一条鞭法。总的说来,一条鞭法是对赋役制度中历来为患于民的积弊作了一次大扫除,以新制取代旧制,是符合大多数人民普遍要求的。

一条鞭法的针对性很强,它主要的内容是:第一,在核定田亩为税基的基础上,将各种税赋役合并起来,归纳为一项,简化税制。第二,量出为入,各州县进行财政支出预算,不许额外再追加税赋。第三,除漕粮外,基本上改为用银两缴税,一则方便征输,二则避免征输过程中百姓被盘剥,三则便利百姓利用各种渠道的收入缴税,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将实物赋税基本上改为货币赋税,是赋税史上一大进步。第四,停止了通过里甲办理征解赋税的办法,改为官收官解,减少了经手层次,便于督责。第五,将原来规定里甲每十年一次轮役,改为每年编派一次,而且可以出钱代役。这些规定,改变了贫户被征重税,富户被征轻税的陋弊,尽可能均平负担,而且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切实的保障。所以即使在居正去世后被反攻倒算,其改革措施大都被复辟,“一条鞭法”仍然被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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