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王军同志为信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王军同志为信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1296.97万7.86万
《九派新闻》团队出品:深度解读新闻事件,及时更新热点资讯,你想听的一线新闻都在这里。
10.95万
加关注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
九派浔阳
九派观察
九派快讯
九派健康
潮新闻听新闻
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