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所法(一)遍行五

二.心所法(一)遍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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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遍行名义
触等五个心所,周遍行起于一切心,故得名遍行。即凡有心起时,无论是哪一个心王生起,这五个心所都与它相应俱起。因为这五个心所,具遍四一切为所行故。“四一切”即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时、一切俱。
性谓善、恶、无记三性。
地即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或总取九地(即五趣杂居地、离生喜乐地、定生喜乐地、离喜妙乐地、舍念清净地、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
时即凡是有心起时,此五皆与心王同一刹那缘境。
俱即遍诸心王,与八识俱生。
(二)解说体业
1.触:谓三和合,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性是体性,业是作用。根境识三法,不相乖离,更互交涉,故是“三和合”。
2.作意: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3.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苦乐舍三受或苦乐忧喜舍五受。
4.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5.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摘自正果法师编述《佛教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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