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觉知的觉知(连载1)
“只有当我们停止在客体化体验中寻找快乐,并允许头脑越来越深地沉入觉知之心的时候,我们才会开始品尝到持久的平静和满足,这正是我们一生所渴望的。”
——鲁伯特·斯派拉
我寻找我自己,我只找到了上帝。
我寻找上帝,我只找到了我自己。
——苏菲派格言
(连载1)
读者须知
本书中的沉思录,来自过去几年中我在集会和静修期间所做的冥想指导。最初,它们是自发呈现的,但为了这部合集,它们已经被编辑以避免重复,并将它们从口语调整为书面语。
冥想发生在话语之间的空隙。因此,这些沉思录最初被说出的时候,每一个句子之间几乎都有长长的沉默,允许听众有时间以他们自身的体验来探索这些话语。本书中的冥想录,在句子之间有无数的停顿和断开,以便邀请和促进类似的沉思方法。
引言
对快乐的直觉
每个人都喜爱快乐,胜过其他一切。即使我们为了另一个人的目的或非个人化的理由,而为自己拒绝了快乐,我们这样做,最终也是因为这会让我们快乐。
为了满足对快乐的渴望,大多数人都忙碌于在客体、物质、活动、心的不同状态和人际关系领域中不停地寻找。对于我们认为会损害我们快乐的无论什么人或事物,这种寻找也采取了抗拒的形式。如此,寻找和抗拒是两种主要的冲动,支配着大多数人的所有念头和感受,以及后续的活动和人际关系。
寻找和抗拒的活动,是匮乏感或潜藏于其下的痛苦之不可避免的表达。然而,我们中大多数人从来不质疑我们痛苦的源头,我们是如此忙碌于通过获取客体、物质、活动、心的状态和人际关系而逃避痛苦。如果我们质疑痛苦的源头,我们通常会将它归因于我们所寻求的客体或体验的缺失,或我们试图避免的境遇的呈现,结果是,我们从来没有真正追溯至其本初之因。
我们相信,快乐取决于客体化体验,这并非完全没有基础,也因此,它几乎具有普遍的吸引力,因为每一次获得了一个渴望的物件,或成功避免了一次不快乐的境遇时,我们确实短暂地体验到了快乐。
然而,尽管物件的获取或境遇的避免,短暂地结束了潜藏其下的痛苦,从而带来了短暂的快乐时刻,但这并没有根除痛苦或永远终结痛苦,仅仅是掩盖了它。
不久之后,客体、物质、活动、心的状态或人际关系减弱或消失,或者我们试图避免的境遇又出现了,于是,快乐消失,潜藏的痛苦又回来了。
结果是,大多数人再次出发去寻找或拒绝某种客体化体验的形式,希望重复快乐的体验。如此,我们开始对这个无尽的循环上瘾——匮乏、寻找和短暂的满足,这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人生特征。对于这种情况,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说,大多数人过着 “平静的绝望生活”。
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或多或少成功地应付了这种绝望,用药物治疗它,通过所获得的物件使其麻木,通过心的奇异状态或冥想状态来避免它,或仅仅用诸多活动和人际关系来让自己分心。
不过,在某些时刻,要么是自发地,要么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阅读了一本书或与朋友的一场谈话,一些人开始质疑,客体化体验是否能够真正成为持久平静和他们所渴望的快乐的源头。另一些人的绝望或无助达到了一定程度,然后,这种直觉就出现了。
大多数正在阅读这些话语的人正是这么做的,因为他们已经领悟到,或至少凭直觉了解到,他们所渴望的平静和快乐,永远不可能在客体化体验中找到。换言之,如果你正在阅读这本书,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客体化体验往往已经无法再提供足够的平静和满足,以至于将你的身份、安全和快乐投注于其中的冲动正开始减弱。
这份领悟或直觉,是一个人可能拥有的最深刻,也最令人不安的认知,这引发了一场危机,对这场危机的探索和解决正是本书的主题。
***
一旦这个认知产生,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再一次带着同样的确信,将我们对持久平静与快乐的渴望投注于客体化体验之中。尽管我们可能会忘记或忽略它,于是,重复回到客体化体验中寻找满足,但我们的领悟会更加频繁,也会带着更加强大的力量给我们留下印象,并带着日益增强的明晰,坚持着它不可否认且不可避免的真相,要求被听到。我们会冒着风险避开这个直觉。
当作为可能获得平静与快乐之手段的客体化体验——包括任何传统宗教或灵性修行(它们涉及将注意力导向或多或少更加精微的客体,如:永恒的上帝、导师、咒语或呼吸)——被耗尽时,只留下一个可能性:让头脑转向它自身,并探究它的本质。
头脑转身离开客体化的体验内容,朝向其出现的源头或本质,正是冥想或祈祷的本质。这是“向内的道路”,有时被指代为自我回忆、自我探究、自我安住或臣服之道,在其中,本书所探索的直接道路(Direct Path)正是终点(或巅峰)。
浪子的故事描述了这个进程。在故事中,儿子离开了他父亲王国中的安全和舒适,探索了世间或客体化体验所能提供的所有可能的欢乐和满足,最终,他认识到,他的寻求是徒劳的。最后,他转身回到了快乐的源头——在此,这由他的父亲所代表——事实上,快乐于他而言,始终唾手可得,却由于他对体验之戏剧的专一迷恋而显得遥不可及。
在这放弃或转身之中,我们不再沉迷于我们的痛苦,而是对受苦之人的本质感兴趣。我们转身离开体验对象,并探究体验之人的本质。
在这探究之中,随着头脑将其认知之光背离体验对象,而朝向它自身的本质,它逐渐地或突然间,摆脱了它的局限,并被揭晓为平静与快乐本身,而这正是它先前在客体化体验中寻找的。
平静和快乐本身,并不是头脑时不时所拥有的客体化体验;它们正是头脑本身的本质。快乐是我们的根本天性,从表面上来看,很多时候,它被客体化体验的喧嚣所模糊或遮蔽,但从未被完全消灭。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有伟大的宗教和灵性传统,都以某种方式表示:人生的终极目标——持久的平静和快乐——存在于我们心中,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所有人都同等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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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理直气壮地反对“平静和快乐是我们的本性”这个说法,询问:如果快乐是我们的本性,为什么它没有始终被体验到?(对此的回答是:)我们难道不是像感受所有其他体验一样,间歇地体验到快乐吗?快乐和不快乐难道不都是在觉知中升起和交替的客体化体验吗?
想像一下,阴天里灰色云层均匀分布的天空,在某一刻,一小块蓝色打开了,很快,许多其他蓝色小斑块出现了,每一块似乎都与其他斑块毫不相关,每一块也都在茫茫的灰色云层中出现和消失。
初看时,人们相信天空的自然状态是无限广阔的灰色云层,蓝色的斑块是有限的、暂时的。只有当对这些蓝色斑块进行探究时,才能清楚地发现,它们实际上是通向永存的广阔蓝天的窗口,在蓝色的天空中,灰色的云层暂时出现和消失。
同样地,起初看起来,平静和快乐短暂地点缀着我们的自然状态,对于大多数人,这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匮乏或不满足感,他们一直在逃离这种感觉。然而,如果我们对头脑*的本质进行一场深刻的探究,也就是,如果头脑探究它自己的根本性质(或属性),穿透念头、感受、感觉和感知的层层迷雾而回溯,直到它抵达自己的本质,那不可简化的实相,那么,它将发现,平静和满足始终在那里。
(*原注:“头脑”[mind],在本文中被用作“体验”的同义词,包括所有的思考、想像、感受、感觉和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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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或被认知者)始终在改变;认知(或觉知)本身从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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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或觉知本身,与所有知识和体验之间的关系,就像一块觉知之屏幕与电影的关系一样。不像传统的电视机屏幕,要被某个坐在沙发上的人观看,觉知之屏幕(纯粹认知或觉知),观看着在它之上播放的电影(体验)。
认知或觉知本身,并非不可接近,无法认知或被埋葬在我们心中。祂在所有体验的背景之中,清晰地闪耀着光芒,正如可以说,在电影的背景之中,屏幕清晰可见。
然而,正如,在播放电影期间,由于我们对戏剧的成迷,屏幕往往被忽视,认知、意识或觉知本身也是如此,由于我们的注意力排外地专注于体验对象,祂通常始终不被注意。
认知或觉知本身,并不取决于体验的特定条件或属性。在所有的体验中,祂闪耀着同等的光芒——无论体验可能有多么愉快或不愉快,好或坏,对或错,正如一块屏幕,贯穿所有的电影,同样显而易见——无论电影的内容是什么。
认知或觉知本身,是体验中根本性的、不可简化的因子。对于体验来说,祂是基础性的。正是体验的这个因子无法从体验中被消除。
认知或觉知本身,从来不会被体验所改变。祂从不移动或波动。祂是体验中唯一恒定的因子。
认知或觉知本身,是所有知识和体验中的首要元素。祂是所有知识和体验发生的背景。
认知或觉知本身,是媒介,在其上或其中,所有的体验出现。所有的体验都是用祂来认知的,而且最终,祂正是所有体验的实质或实相,所有的体验都是由祂构成的。
祂是所有知识中的认知因子。祂是所有体验中的体验本身。
头脑相信,觉知居于身体之中,从而分担其局限和命运。
因此,头脑相信,当身体出生时,觉知出生;当身体衰老和疾病时,觉知衰老和疾病;而当身体死亡和消失时,觉知随之死亡和消失。
然而,当电影中的角色出生时,屏幕没有出生;当电影中的角色衰老时,屏幕没有衰老;而当电影中的角色死去时,屏幕没有死去或消失。
类似地,当身体出现或出生时,觉知没有出生;当身体衰老时,觉知没有衰老;而当身体消失或死亡时,觉知没有死亡或消失。祂贯穿始终,保持着同样的不老状态。
觉知从来没有体验到祂自己的出现或消失,祂自己的开始或结束,祂自己的出生或死亡。为了声称这样一种体验,觉知将必须先于祂自己的出现、开始或出生而存在,也必须在祂自己消失、结束或死亡后存在。
有限的头脑想像,觉知在深度睡眠中消失,但在觉知本身的体验中,正是有限的头脑在深度睡眠中消失,将觉知抛下。
深度睡眠不是觉知的缺失;它是对缺失的觉知。
因此,在觉知对其自身的体验中——而且觉知是唯一认知关于其自身的一切者——祂无生也无死。换言之,觉知是永恒的。
正如当电影中的角色生病时,屏幕什么都没有发生,当身体生病时,觉知也什么都没有发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认识自己的纯粹觉知之真实本性,是终极疗愈。如果一个人知晓自己是纯粹觉知,或纯粹的觉知之体验,那么,他就始终处于完全的健康之中。
对于觉知,什么都不曾发生。
3 觉知
(连载3)
对觉知的觉知 第1章(续)
认知、有意识或觉知本身
正如屏幕从来不会作为电影中的客体而出现,尽管它贯穿整部电影,是完全显而易见的,认知或觉知本身也是如此,祂从来不会作为知识或体验中的客体而出现,然而,祂在所有的知识或体验之中,清晰地闪耀着光芒。
尽管认知或觉知本身不是客体化体验,从某种意义上说,想法、感受、感觉或感知都是客体化体验,不过,我们都可以意识到我们是有意识的(或觉知到我们是有觉知的)。因此,尽管认知或觉知本身不具有客体化属性,与此同时,祂仍然是可以被认知的。
在此上下文中,我提到了认知或觉知的“体验”。然而,为了将认知或觉知本身与所有客体化知识和体验区分开来,它指的是认知或觉知本身的非客体化体验。
认知或觉知本身,不是一种客体化体验,但没有祂就不可能有体验。正是祂让体验成为可能,然而,祂本身不是一种体验。
认知或觉知本身,是非客体化的、透明的或无色的。祂清空了所有表面客体,而只是充满了祂自己。如此,祂是一种完全独一无二的体验。祂无法被当作客体来认知,然而,祂并非不可认知的。
祂是体验中最显而易见的因子,然而,祂也是最被忽视的。
因此,在克什米尔湿婆教派(Kashmir Shaivite)传统中,祂被称为“最伟大的奥秘,比最隐蔽的东西更隐蔽,比最明显的东西更明显。”
***
要认识到认知或觉知本身,不需要先决条件。为了认识认知或觉知本身的体验,不需要特定的资质或心智水平。
要认识到认知或觉知本身,不需要努力,正如在观看电影期间看到屏幕不需要努力一样。
没有必要为了觉知觉知的体验,而控制我们的念头,以特定的姿势静坐,或练习某种被称为冥想的东西。觉知的非客体化体验是最简单的,也是体验中最为密切、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事实。
觉知的体验独立于我们觉知到的一切。没有体验会影响到觉知的非客体化体验,正如电影中所发生的任何事都不会影响到播放电影的屏幕。
没有必要为了注意到纯粹觉知之背景,而以任何方式改变或操纵体验。我们可能是害怕的、无聊的、激动的、沮丧的、有爱的或平静的;觉知的体验,在所有的情况下,始终是同样的。
正如电影中没有任何特定的事件有能力遮蔽屏幕,除非我们允许它这么做,任何体验也都没有能力遮蔽认知或觉知的体验,除非我们允许它这么做,在这种情况下,它似乎就这样做了。一旦我们撤回了许可,认知或觉知的体验就变得不言而喻。
允许觉知的体验进入体验中瞩目的位置,同时,让念头、意象、感受、感觉和感知隐没入背景之中;仅仅注意觉知的体验;那么,(就会发现)所有人都渴望的平静与快乐,正定居在那里。
觉知到觉知(或对觉知有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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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灵性传统中,认知或觉知的体验,被称为意识(consciousness)或觉知(awareness)。后缀“-ness” 意味着 “某某状态或存在”,因此,“觉知”(awareness)意味着觉知状态或存在。使用“意识”或“觉知”这两个词语的风险在于,它们是名词,因此,很容易将纯粹认知或觉知的非客体化体验客体化或具体化。
这样做就暗示着,觉知或意识是一种特别的、精微的体验,可以被找到或认知,与我们认知客体化体验的方式相同。结果是,许多人开始了伟大的探寻,希望获得开悟,而开悟被想像为头脑的终极体验或状态。
这种探寻倾向于,将觉知的体验从体验的亲密属性与直接属性中抽象出来,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即:祂是未知的、神秘的、陌生的。这暗示着,关于觉知或意识的真知,是一种非凡(或超常)的体验,可以在未来被找到。
这样一种探寻,只是传统探寻的改良,而传统探寻正是在客体的领域中寻找快乐,这最终将导致同样的沮丧。
开悟或觉醒,不是一种特别的体验或头脑状态,不是可以通过足够艰苦的练习,或足够长时间的冥想就可以获得的。开悟或觉醒,正是对头脑本质的认知。
没有什么比纯粹觉知之体验更加熟悉,或更加容易认知的了。如果有人要问我们这个问题:“你有意识吗?”我们都会带着绝对的肯定回答:“是的”,而我们的答案都会来自直接的体验。答案将来自我们最为明显且亲密的体验——纯粹觉知之体验。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要问我们:“意识存在吗?”或“觉知是什么?” 我们可能会停顿且犹豫,这些词语究竟指代什么。所以,请理解这一点:在本书中,无论何时使用“意识”和“觉知”这两个词语来替代“认知”或“觉知”,它们仅仅由于语言规则而使用。
这些词语应该被理解为,直接指代显而易见的、熟悉的以及非客体化的认知或觉知之体验,这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祂完全同等地渗透(或弥漫)于所有的知识和体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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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注意到,觉知的体验是我们最直接也最密切的体验,那么,我们可能会想知道:认知或拥有觉知之体验的,是谁或什么?知晓认知之体验的,是什么?意识到觉知之体验的,是什么?
觉知之体验的共有名字是“我”。我觉知我朋友的想法。我觉知孩提时的记忆。我觉知悲伤、孤独或羞耻的感受。我觉知我的家乡的意象。我觉知疼痛或饥饿的感觉。我觉知自己房间的景象或交通的声音。
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给予那个认知或觉知所有知识和体验的东西的名字是“我”。如此,“我”是所有知识和体验中的认知或觉知因子。“我”是觉知本身。
所以,我们可以将“那个可以觉知到觉知的东西是什么”这个问题重新表述为:“那个知道‘我有意识’的东西,是谁或什么?”是我可以觉知到觉知吗?或觉知的体验是被某个人,还是被除我之外的某种东西认知的?
显而易见,我就是那个觉知“我有意识”的人。也就是说,正是“我,觉知”,对觉知本身有觉知。正是觉知本身知道或觉知:有觉知存在。因此,意识或觉知本身是自我觉知。正如太阳照亮了它自己,觉知也是如此,祂认知祂自己。
在觉知认知不同于祂自己的任何事物之前,如:念头、感受、感觉或感知,觉知是对祂自己有觉知的。觉知的本质是自我觉知,因此,祂最初的体验是对祂自身的觉知。
“我有意识”的体验,是觉知对祂自己的认知。因此,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认知,是觉知对祂自己的认知。
正如太阳不需要为了照亮它自己,而将其光线导向任何特定的方向,觉知也是如此,祂不需要为了认知自己,而将其注意力——祂的认知之光——导向任何特定的方向。
事实上,无论太阳将它自己的光线导向任何方向,都只会照亮不同于它自己的东西。类似地,无论觉知将其认知之光照向任何方向,都只会得到表面上不同于祂之物的知识。
因此,为了认知祂自己,觉知不必进行任何特定的活动,或将其认知之光导向任何特定的方向。觉知不需要为了认知祂自己而付出任何努力。事实上,任何努力都会让祂远离祂自己。
觉知仅仅经由做自己而认知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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