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在宥》其六译文
那些微不足道,却又只能听之任之、顺其自然生长的,就是天地万物;
那些人微言轻,却又只能随之顺之、任其纵横驰骋的,就是人间生民;
不可预知结果,却又不得不做的,就是事;
粗疏而不尽完善,却又不得不实行的,就是法;
去道疏远,却又不能不遵守的,就是义;
有偏爱之嫌,却又不能不推广的,就是仁;
有繁文缛节之嫌,却又不能不往来周旋的,就是礼;
中和处世、卑顺于物,却又能志行清高的,才称得上有德;
通生万物,却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才称得上是道;
神妙莫测而又能够有所作为的,就是天。
这一段中,很多说法与前文表述有所龃龉(jǔ yǔ)。孟子提出“仁者,爱人”,但道家认为,只有要爱,就会有偏,哪怕倡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也总会有不值得爱的人。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家认为,不爱才是真正的大爱。庄子一贯认为礼制戕害人的自然本性,主张绝圣弃智,抛弃仁义,而这一段却认为,仁虽有偏爱之嫌,但却不得不推广,“义”虽远离大道,却不能不遵守,这些话显然背离了庄子的一贯主张。
上文中提到,物、民、事、法、仁、义、礼、德、道、天,是自下而上,而圣人要统筹斟酌好这十个方面,就要把顺序倒过来,自上而下:
圣人要体察天道,而不要刻意作为;
要成就万物,让德性自然形成,而不要劳心劳力、为物所累;
要顺其自然,而不要有意筹谋;
言行举止要合乎仁,又不能自视甚高;
要无限接近于义,又不能刻意累积,令义成为一种道德资本;
待人接物要守礼,又不要太过拘束;
遇事认真应对,绝不推辞;
根据法令规定行事,绝不乱来;
依赖于人民而绝不轻视他们;
随顺万物而绝不背离它们的自然属性。
天下万物本来就有它们禀乎自然的生灭规律,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不明白自然之理,就不能令万物之德纯粹;不领悟天地大道,不能虚己待物,则做什么事都行不通。那些不懂得大道的人,真是可悲啊!
什么是道?道有两种,一种是天道,一种是人道。 悠游在上而任万物自为,就是天道;刻意作为而劳心劳力者,就是人道。这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天道为主,人道为次,天道处于主导地位,而人道处于从属地位。任物、因民是天道,而陈法、居义、广仁等等则是属于积极作为的人道。两者劳逸不同、相去甚远,所以都该各守其分,不可不察。
只是,这些观点也都与《在宥》全篇的主旨不合,可能是《天道》篇的错简,也可能是后世倡导黄老学说之人的伪作。
对于这一讲的内容,清代文人宣颖在《南华经解》中指出:“此一段意肤文杂,与本篇之义不甚切,且其粗浅,全不似庄子之笔。”清代学者刘凤苞也认为,此段:“意浅词肤,绝无真气贯注其间,几于画蛇添足矣。”
《在宥》一篇的主旨,其实在前五讲中就已经论述得非常完整。
文章开篇便抛出惊人之语,认为暴君与仁君虽一者令人恐惧,一者令人快乐,但对世人的伤害却都是一样的,就是使人“喜怒失位、居处无常”,失去了恬淡无为的本性,从而导致“天下脊脊大乱”。因此,君临天下,莫若无为,只有绝圣弃智、虚静无为,任万物自化,才能真正实现“天下大治”。
接着,作者又通过崔瞿问老聃、黄帝问广成子、云将问鸿蒙三则寓言故事来反复论证这一观点。在这三则寓言中,老聃、广成子和鸿蒙都是守一处和、臻于至道的得道高人,他们一致认为,比起那种把天下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我们更应该将天下托付给一个懂得修身养性、只把治理天下当作馀事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顺应天地万物的本性,也只有这样的人“明乎物物者非物”的道理。
最后总结全篇,提出“有大物者”,应该“处乎无响,行乎无方”,隐身人海,被人遗忘。全篇有论述、有故事,有正反,有虚实,旨趣高妙、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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