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诉讼衔接共化纠纷  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

复议诉讼衔接共化纠纷  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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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主动参与辖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与南县司法局、检察院联动,成功调解两起涉企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将两案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以复议诉讼衔接工作为小切口,做好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大文章。

基本案情

该两案系行政相对人不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经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一是某土特产店存在购进食品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经营未经注册保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违法行为,市监局对该土特产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3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某烤肉店在未事先告知和公示“一次性餐具”需要收费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市监局对该烤肉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58元、罚款1015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沅江市人民法院在知晓该两案情况后,考虑违法行为人积极配合调查、整改,以及当前经济形势下民营企业的经营困难等情况,主动介入复议案件的调解程序,与南县司法局、检察院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市监局变更处罚金额,行政相对人当场缴纳了罚没款,该两案得以调解结案。

工作举措

该两案的处理方式是该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诉源治理的工作举措之一。今年来,该院作为益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积极主动作为,与辖区各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对接,构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诉前化解,有效推进行政诉讼诉源治理工作。

01

坚持关口迁移,积极引导正确救济权利。

在立案阶段,初步审核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后,对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就新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做好案前宣传和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其正确行使权利;对于在新旧复议法交替期间属于复议前置情形的纠纷,依法受理、审理,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

02

促进诉前和解,复议诉讼衔接化解争议。

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推动多元解纷,畅通府院沟通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工作衔接,主动参与辖区各复议机构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促成纠纷在复议阶段化解、在诉前和解,有效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03

坚持能动司法,府院联动源头化解争议。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多元联动,定期向其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败诉情况以及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并通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提高其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防范争议发生。如在资阳区司法局组织的全区执法培训会议上授课,通报了其败诉数据,选取典型案例分析败诉原因,并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进行了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审:张怡爱

二审:李志勇

三审:赵万新

2024年 第 6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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