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召开“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自2021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期间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延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应举介绍,近三年来,在延庆区“1+4”政法工作体系牵引下,辖区特色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累计占比不足5%,仅呈偶发态势,中小微企业仍为主要涉诉主体。群体性案件数量、占比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2021年共11起279件,占比69.57%;2022年9起79件,占比37.09%;2023年5起57件,占比24.15%。同时,该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七大合作机制,裁审衔接密切,案件分流成效显著,仲裁阶段化解率连续三年持续提升,2021年为66%、2022年为71%、2023年为82%。
在此态势下,延庆法院在该类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有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仍然缺乏重要性认识,部分劳动者证据留存意识仍然有所欠缺。
为此,延庆法院特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做出以下法律提示: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经民主程序,并依法公示和告知劳动者,此外,还要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岗位调整、工资发放、解除劳动关系等事项。
劳动者要做到“四个注意”:注意审查劳动合同条款,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原始文本;注意学习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注意做好工作留痕,留存工作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注意提高警惕,审慎签署离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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