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骈拇》译文其一
《骈拇》是《庄子》外篇之首。
一般认为,外篇和杂篇虽然能“羽翼内篇而尽其未尽之蕴者”,对内篇起着很好的补充和阐释作用,但却并非出自庄子本人,而是由庄子的弟子和后学所作。
外篇的文风与内篇有着很大的不同。内篇是浪漫派,庄子用他天马行空和波谲云诡的想象力为我们描摹了一个气象宏大、万物纷纭的世界:那里天高海阔、气象万千,天上有扶摇直上的鹏鸟,海上有击水而行的大鱼,空中有满盈的风,人站在岸边,扑面而来的是浮动的游尘和丰沛的水汽;那里澄明虚静、圆融自然,蝴蝶恣意入梦、鱼类相忘于江湖;那里超凡脱俗,诗意飞扬,有人在遮天蔽日的神树下悠游,有人在轻烟袅袅的桌几旁坐忘,还有人乘着半只巨大的葫芦在江海上飘荡。而外篇则是理性派,余韵悠长的寓言故事少了,声势夺人的文字铺排多了,行文时而慷慨激昂、时而爽利明快、时而淋漓飘洒,却总是少了些回味。
外篇也不像内篇那样兼容磅礴、自成一个独立而完整的哲学体系,而是把目光更多地聚焦在社会和政治观念上。另外,内篇的篇目基本上都能概括整篇文章的主旨,而外篇则沿用了古代文献中确定篇名的通用惯例,即以篇首的词语作为篇目。例如外篇第一篇《骈拇》这个标题就取自篇首二字。
所谓“骈拇”是指大拇指与第二指连生,是一种生理上的残疾。但本篇所要表达的主旨却与内篇《德充符》的主旨完全不同。《德充符》之所以赞扬形体残缺的人,是为了打破“以貌取人”的世俗偏见,彰显形体之外真正美好的生命价值。而《骈拇》一篇中写“骈拇枝指”“附赘县疣”,则是为了说明仁义就像身体上多出来的瘤结肉块一样,不是人的本性,而是强行附加在人身上的虚假符号。只有抛弃仁义,才能回归率真任性的自然之道。
无论是大拇指与第二指黏连在一起,还是大拇指旁又多长出第六指,这些生理上的残疾虽然是与生俱来的,但相对于完全出自天道自然的“德”而言,毕竟还是多余的;皮肤上后天滋生出来的瘤结肉块,虽然附着在身体上,可对于自然的本性来说,同样是多余的;将仁义礼智信与人体的心肝脾肺肾五脏相匹配,把人与仁义等价值观强行捆绑在一起,也是纯属多生枝节,并不是道德的本然。
所以对于脚来说,大拇指和二指之间连缀的那块肉,纯粹是块无用的肉;对于手来说,拇指旁那个多长的手指,也纯粹是根无用的手指;同样的道理,硬生生地把仁义礼智信和心肝脾肺肾强行匹配,是属于聪明过了头,过度地滥用了耳聪和目明。
过分地明察秋毫,就会在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的色彩中迷乱,造成五色的混合,以至于“乱花渐欲迷人眼”,区别不出青、黄、赤、白、黑,导致文采的滥用。这不正说明,华美的花纹会扰乱人的视觉吗?离朱就是个例子。离朱就是离娄,有人说他是神鸟,也有人说他是黄帝时期视力最好的人,能“百步见秋毫之末,一云见千里针锋”。
而听觉过于灵敏,则会沉溺于宫商角徵羽五声及六律清浊高低的纷乱变幻中,这不正说明丝竹管弦、黄钟大吕会扰乱人的听觉吗?师旷就是个例子。师旷是先秦时期著名的乐圣,传说他能听到天庭之音,还精通鸟兽的语言。他抚琴时,能使凤凰来仪。
做完了类比,接下来才说到重点。那些标榜自己的道德、用仁义来沽名钓誉的人,不就是想制造出一些高高在上、不可企及的准则,然后到处鼓吹,好让天下人都奉为圭臬吗?曾参和史䲡就是这样的人。曾参是孔子的弟子,宣扬诚信重要性的曾子杀猪的故事说的就是他;史䲡是春秋时期卫国的史官,以忠诚和正直闻名。可惜在这里,两人都是被批判的对象。
更别提那些致力于诡辩的人,他们总是像累瓦结绳这种上古记事方法一样多方搜罗事例、堆砌文辞,在“坚白论”之类的议题上玩弄逻辑,整天沉迷于讨论石头的坚硬和白色这两种属性到底是该在一起还是该分开。这些人整日里言辞滔滔,不就是在用一些机巧而无用的话题博取名声吗?杨朱和墨翟就是这样的人。
这些人所秉持和宣扬的,都是旁门左道、邪门歪道,都是多余无用之道,都不是天下最纯正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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