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抢劫案”再审改判无罪:曾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

“智障男子抢劫案”再审改判无罪:曾三次被法院认定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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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李四强抢劫一案,审判长当庭宣布改判李四强无罪。

“苦了我八年,终于还弟弟一个清白。”为弟弟李四强申诉多年的李奎星身患癌症,因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未能到场参加庭审,得知改判无罪的消息后,李奎星喜极而泣。

2007年,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因身上有逃犯的身份证,被警方当作他人抓获,之后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刑,2016年出狱后不久即病逝,其兄长李奎星认为弟弟是被错抓错判,多年来持续为其申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情形,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4月9日,湘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参与庭审的律师曹夏博介绍,庭审过程非常顺利,他为李四强作了无罪辩护,“广东高院决定再审之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搜集了大量证据,也去找了同案犯,这些新证据对李四强都非常有力。”

真凶落网后他仍被列为同案犯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开春,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在安徽老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始终杳无音信。

李四强失踪后不久,就于当年3月26日在南京被当地警方抓捕。因李四强身上有一张在逃犯刘西文的身份证,警方误将李四强当成刘西文抓捕,随后将他移交给广东汕头警方。由于是被当成了刘西文,两地警方都没有通知李四强的家人,家人也无从得知李四强的遭遇,四处寻找无果。

2007年10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写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西文伙同另外七名同案人,于2003年8月至9月期间在汕头市区实施抢劫作案6宗,被告人刘西文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李奎星告诉记者,这份判决书是龙湖法院作出的第一次错误判决,因为当时法庭上的被告人不是真正的刘西文,而是他的弟弟李四强,“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没有核实身份,稀里糊涂就把我这个傻弟弟给判了,也没有人给他找律师,我们家属当时也不知道。”

“四强在监狱服刑两年后,狱警发现身份不对,汕头警方重新启动了调查,并且到安徽老家找到了我母亲,核实四强的真实身份。”李奎星介绍,此时的龙湖法院虽然发现判错了人,但并没有纠错,而是作出了第二次错误裁定。

2009年12月14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龙刑初字256-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写道:现经审查,发现原判决书中被告人“刘西文”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有错误,特裁定将原判决书中所有的“刘西文”均更正为“李四强”。

曹夏博对新京报记者说,法院作出这份裁定书,等于是认定了参与抢劫的还是李四强,“认为他冒用了刘西文的名义参与了抢劫,李四强虽然找回了身份,但被坐实了抢劫罪名,刘西文反倒清白了。”

经多方打听,李奎星得知刘西文一直逍遥法外,在律师的建议下,李奎星于2022年向刘西文户籍地的安徽利辛县公安机关检举了刘西文,刘西文被抓后,对于在汕头参与抢劫的事供认不讳。

2023年2月2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粤0507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刘西文伙同同案人李四强等人在汕头市区抢劫作案多宗,鉴于被告人刘西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认定被告人刘西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原以为真凶刘西文的落网以及两名同案犯作证,能够推动法院尽快改判,还我弟弟清白,可是没想到他们居然又把李四强列为刘西文的同伙。“李奎星告诉记者,这一次他抱了很大的希望,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龙湖法院的第三次错判。

家属坚持申诉8年

李奎星告诉记者,2007年李四强被抓时只有28岁,一直到2016年6月才刑满出狱,当年9月1日即病逝,去世时37岁,“他出狱前就已经患病了,出狱后他断断续续说过在监狱里面就住过院。”

李奎星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减刑裁定书上显示,就在李四强出狱前的三个月,2016年3月7日,石家庄中院作出裁定,决定对李四强减去有期徒刑两年,服刑结束时间从2018年6月25日提前到2016年6月25日。

李奎星说,李四强去世的时候医生曾告知是结核性腹水,在申诉时一名办案人员也曾向李奎星确认,李四强在狱中确实就查出患有肺结核。李奎星告诉记者,李四强之前在老家时身体一直非常健康,“那时候啥病都没有,更没有肺结核”。他认为多年的冤狱,导致李四强患病直至最后死亡,“如果没有蒙冤入狱,他现在应该还活得好好的。”

回想过去八年的申诉历程,李奎星对每个时间节点都印象很深,“最早是他刚出狱的时候,随身带出来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我找人看完材料感觉不对就开始为他申诉。”李奎星告诉记者,2016年9月1日晚,他聘请的律师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李四强,当天夜里李四强就去世了。那年年底,李奎星与两名律师第一次赶到广东汕头,向龙湖法院递交了申诉状,不过申诉很快被驳回,2017年李奎星带着律师再次赶到广东汕头,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当年年底这次申诉也被驳回。

李奎星告诉记者,他早年在外打工,年纪大了之后就回到老家靠种地为生,本就积蓄不多,安徽老家距离广东汕头足足有一千多公里,两次前往广东申诉花光了所有积蓄,囊中羞涩的他后来只能委托律师以邮寄信件的方式继续申诉,不过寄出去的申诉信件都石沉大海。李奎星介绍说,这么多年也有人打着帮助平反的旗号,向他要钱,“东奔西跑,四处打听哪里有人能帮忙申诉,也花了不少冤枉钱。”

李奎星再一次前往广东汕头申诉是在2023年4月,那次在两名记者的陪同下,他先赶到南京,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控告当时错误抓捕李四强的两名民警,之后从南京去了汕头,向汕头市公安局和龙湖区法院递交控告材料。

那次他还计划去广州的广东省高院询问申诉进展,但在汕头期间,他感觉到身体不适,就尽快回了安徽老家。回家后子女带他去医院检查,之后李奎星被确诊患有胰腺癌,确诊之后,他就开始定期去医院化疗。

“去年这个时候是最艰难的时刻,当时我查出癌症,又得知法院把李四强列为刘西文的同案犯,想平反就更难了。”李奎星说,在最难的时候他也没有想过放弃申诉,甚至还不忘给代理律师鼓劲:“冤案就是冤案,肯定会有平反的时候。”

诸多疑团待解

4月19日下午,得知李四强改判无罪后,李奎星告诉记者,改判无罪只是第一步,“接下来除了要求赔偿外,还要求对办错案的人员进行追责,尤其是搞清楚我弟弟当年是怎么去的南京,又是怎么被送进监狱的。”

李奎星透露,李四强在去世前曾断断续续跟周围人提到,当初是同村的一名村民介绍他去南京打工,后来警方也找这位村民了解过情况,“这个人现在不承认,说是李四强自己找的活儿。”

李四强怎么去的南京现在依旧无从知晓,不过家人唯一确认的是李四强被捕前确实是在南京打工。与李四强大姐同村的一位村民称,确曾在南京看见过李四强,时间正是在失踪之后。

2021年12月底,记者联系上这位村民,她回忆说是在南京雨花台附近的一个工地上看到过李四强,“那时看到他在搬运水泥板,几天之后,再去那个地方,就找不到人了。”这位村民说当时不知道他们家在找人,以为李四强是被熟人带去那儿打工,就没有过多关注。

代理律师介绍说,有材料上记载了李四强被抓时在南京的暂住地,地址是南京市建邺区双闸村元后一队49号,2021年底,记者曾前往南京试图寻找当年的知情者,多方打听得知,2007年的时候双闸村还是一片城中村,村里聚集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现在这个村子早已拆迁,村民都搬进了附近的回迁房小区。经过多番询问,根据门牌号记者找到了李四强当时暂住地的房主,不过当记者将李四强的照片拿给对方辨认时,对方犹豫一会儿后表示并不认识照片中的人,之后便关上了房门。

在李奎星看来,当年南京警方找到弟弟李四强的过程十分蹊跷,对于借用刘西文身份证的说法,李奎星并不认可,“他不可能去借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证,一个逃犯的身份证为什么会出现在他身上现在也是一个疑问。”至于李四强多次认罪的供述,李奎星认为现在无罪的判决已经证明那些供述都是编造出来的,“当时说他能说出刘西文父母的全名,还辨认出了其他同案犯,这根本不可能。”

代理律师告诉记者,2009年龙湖法院作出更名裁定之前,曾讯问过这起团伙抢劫案里的两名同案犯,这两人名叫刘西国和马付伟,他们都与后来落网的刘西文有亲戚关系,刘西国是刘西文的亲弟弟,他曾指认李四强与他们一起在汕头抢劫,而马付伟是刘西文的连襟,他也在2009年指认李四强与他们一起实施抢劫。

律师说,马付伟也是在那时候供认,刘西文确曾和他们一起抢劫,并且交代说刘西文此时也在天津打工,不过汕头警方并没有针对刘西文采取行动,直到七年之后,在李四强亲属的检举之下,刘西文才被安徽利辛警方抓获。

据律师介绍,在2009年指控李四强参与抢劫的同案犯之中,只有刘西国和马付伟这两人的证词,没有其他同案犯的证词,他认为这存在很大的疏漏,“不能光找对李四强不利的证词,警方也应该找其他同案犯问个究竟。”2022年,代理律师在多方帮助下,找到另外两名同案犯,确实证明了李四强是清白的:两人均称不认识李四强,更未一起实施抢劫。

李奎星认为,目前法院已经改判李四强无罪,那就说明刘西国与马付伟两人当时在撒谎,诬告李四强,他咨询律师的意见后会追究两人的责任,“也希望他们说清楚为何要诬告我弟弟。”

对李奎星而言,心中的谜团太多,但他的身体是否能撑到谜团解开的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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