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翻译:
第二点讨论的是功能,它是所有事物和生命的统一体,不是各自独立的。护法提出功能的概念,并不是将众生视为同一来源,而是认为宇宙是一个整体。他的理论认为,每一个有情生命的产生,都是由其自身的功能作为原因,这种功能也被称为种子。这些种子的体性和数量各不相同,几乎像众多的粒子一样。有情生命,是人或众生的另一种称呼。体性差别,指的是它们各不相同的特点。护法原本将功能视为现实世界的原因,但在现实世界中,他又将人的整体宇宙细分为多个独立的部分,即将一个人分为八种识,每一种识又细分为相、见、自证三个部分,这一点在前面的注释中已经提到。然而,他也将自己证的部分归属于见的部分,与相的部分形成对立的二分法。例如,眼识的两个部分,相的部分指的是色彩和景象,见的部分指的是识别和理解。耳朵、鼻子、舌头和身体等其他感官的认识也是如此。根据这个理论,现实世界的千差万别,是由于它们的因缘不同,因此说功能众多,体性各不相同。他还认为,这些功能有染污和清净、善恶等不同的性质,因此说性质各不相同。但如果这样,这些功能就像散沙一样,谁来控制它们呢?因此,他提出了阿赖耶识,作为包含所有功能的地方。他认为一个人有八种识,阿赖耶是第八种识。阿赖耶,意味着包含和位置,因为它是无数种子的存放地。阿赖耶识,也是由自己的种子产生的,它也分为相和见两个部分。相的部分,简单来说,包括身体和宇宙中的各种物体。见的部分,旧的说法是深奥而难以理解。阿赖耶识的两个部分,各自有自己的种子作为原因,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产生。它还持有自己的种子和其他种子,自己的种子是阿赖耶自己的种子,其他种子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等各自的种子。阿赖耶识包含着万物,无论是自己的种子还是其他眼识等的种子,都被它持有,永远不会丢失。
如果问:“阿赖耶识持有其他识的种子是合理的,但它既然是由自己的种子产生的,怎么能持有自己的种子呢?”答案是:他们认为阿赖耶识的种子是原因,而阿赖耶识是结果。但自古以来,因果总是同时存在,不是先有原因再有结果,因此结果可以持有原因。这就是所谓的一切种子识。因此,生命不断地产生和消失。这种识从无始的时间以来,每一瞬间都在生灭,前后的变化使得它的体性不是恒常的。但它始终连续不断,永远不会中断,也不会随着身体的消亡而消失。因此,它被比喻为急流。急流既不是断裂的,也不是永恒的:前面的水流引导后面的水流,所以不是断裂的;后面的水流继续前面的水流,所以不是永恒的。护法将功能或种子视为个别的,通过阿赖耶识来总持,这里的“摄”意味着总体持有。阿赖耶识也简称为赖耶。不理解种子的含义,既有模拟物体的错误,又与极微论者隐秘地相符。外道和小宗认为有实际的微粒,数量众多。这也认为有实际的种子,数量也是无限的。宇宙难道是微粒的集合吗?人生难道是多元的聚集吗?因此,他们的功能理论,最终成为了无根据的空谈。如果阿赖耶识持有种子的流转永不停息,流转意味着连续不断。直接说一个人的生命自有神识,脱离了形体,从无始的时间以来一直在连续不断地转化,这与神我论者没有什么不同。神识,是第八识染污和清净的通用名称。旧的说法是,第八识在凡人的位置上称为赖耶,因为它持有染污的种子;当进入圣人的位置时,这种识只持有清净的种子,就不再称为赖耶,而是称为无垢识。总的来说,可以用神识这个名称,作为染污和清净的总称。此外,这种识虽然是后来大乘佛教建立的,但小乘佛教中也有与之相当的意义,见于《成唯识论》。总的来说,佛教各派都认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始无终的。世人都说佛教讲无我,不知道佛教实际上是极端的多我论者。它之所以讲无我,是希望人们不要对我产生执着,这就是它与神我论者不同的地方。至于说有情众生的业力不会随着形体的消亡而消失,这个理论也许是正确的。业力,指的是行为的意义。佛教认为,人们的各种行为都有一种余势,不会消失,被称为习气,也称为业力。《大智度论》中说:“业力是最大的,积累的各种行为,即使经过百千万劫也不会消失、燃烧、破坏。这些行为能够长久存在。就像须弥山王也不能改变这些行为,何况是普通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业力或习气既然能够长久存在,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它们是种族间或社会间的共同业力呢?这个理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佛陀的本意并不是这样。他直接认为一个人所有的业力或习气,混合成一团力量。即使这个人死了,这团力量也不会消失或分散,而是成为他死后不断的生命。简单来说就是这样。这也可能是理论上可行的。但如果我们接受业力或习气永远不会消失,那么它就接近于《二十论》中所说的化生的意义。然而,生命被称为幻化,实际上没有真实的自体,是后来产生的,本来就没有这些各自的事物。至于神识的理论,就是认为所有众生本来就各自具备,这在理论上是非常不合理的。
疑难字词或专业术语解释:
1. 功能:在这里指的是构成一切事物和生命的基本能力和要素。
2. 种子:佛教中指潜在的能力或因素,能够产生特定的状态或现象。
3. 有情:佛教术语,指有情感和意识的生命体,通常指人类或其他动物。
4. 阿赖耶识:佛教中的一个概念,被认为是持有所有种子的识,是心理活动的底层存储。
5. 相、见、自证:佛教中对识的三分法,相指外在的景象,见指识别和理解,自证指自我认知。
6. 末那识:佛教中的一个概念,指与自我相关的意识,与自我意识和自我执着有关。
7. 无始无终:佛教中认为生命和宇宙没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是连续不断的过程。
8. 业力:佛教中指由个人行为产生的力量或影响,可以影响未来的经验和状态。
9. 习气:佛教中指由重复的行为形成的习惯性倾向或心理状态。
10. 神识:佛教中指超越形体的意识,有时与个体的灵魂或精神相对应。
核心内涵:
这段文字探讨了佛教中的阿赖耶识和功能理论,以及它们如何解释生命和宇宙的连续性和变化性。作者批判了将功能视为个别和独立的种子,以及阿赖耶识作为存储这些种子的地方的观点。他认为这种理论导致了对生命的误解,将其视为静态和独立的实体,而忽视了生命的动态和相互依存的本质。作者还指出,业力和习气的理论虽然可以解释个人行为的长期影响,但如果将其视为种族间或社会间的共同业力,则与佛陀的本意不符。他强调,佛教的核心在于理解生命的无常和无我,而不是执着于个体的永恒不变。通过这种理解,我们可以认识到生命和宇宙的真实本质是不断变化和相互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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