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重点优化了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并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金融监管部门已明确释放了调整信号。本次调整将有助于提振居民汽车消费的意愿。有专家预计,《通知》落地后,将有效带动购车、换车需求的增长,这对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均构成利好。
取消自用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 可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
《通知》显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这意味着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
按照2017年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
“这将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汽车购买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这将从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便利,提振居民汽车消费的意愿和能力,推动汽车消费稳步增长。
据贝壳财经记者了解,此前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业务最高发放比例主要按照相关上述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随着银行信用卡部、汽车租赁公司等的入局,“0首付”、“低首付”的模式也逐渐出现。
如部分汽车可通过信用卡分期的形式达成交易,购车者无需支付首付款。而汽车租赁公司则“以租代售”,实现了低于车贷首付比例的购车方案。
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调整自用车贷款最高比例,也加强了银行相关业务的竞争力。该人士预计,后续有车贷业务的银行都可能会调整自用车贷款的最高比例。但是否会直接调整成为“0首付”还需要看各家银行策略情况。
此外,《通知》还指出,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均与此前保持不变。
聚焦以旧换新需求 鼓励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违约金
《通知》指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有业内人士介绍,针对车贷的提前还款,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普遍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一般来说,银行车贷违约金在2%到5%之间,车贷满一定期限则可免收违约金。而汽车金融公司的违约金相对较高,如车贷不满一年,违约金则可能高达5%-8%。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金融监管部门鼓励适度减免以旧换新过程提前结清贷款违约金,主要是为了降低“以旧换新”购买新车的负担,进一步提振居民汽车消费的意愿。
开展汽车的以旧换新亦是今年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3月份,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并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
强调车贷全流程管理 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通知》指出,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
《通知》还强调,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董希淼表示,这主要是针对汽车贷款领域骗贷行为较多等现象进行的规定。此前,汽车贷款领域,尤其是二手车市场骗贷现象较为严重,风险较大,因此本次监管层并未放松二手车贷款的最高限额等相关要求。
有银行人士亦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此前曾出现过新车购车者与4S店勾结骗贷的情况,但由于4S店普遍优化了后台系统,因此这类情况并不多见。而在二手车市场,由于买卖双方普遍是个人交易行为,因此存在骗贷的可能性相对较高、风险较大,这也是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愿涉足二手车贷款市场的原因之一。
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应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汽车消费金融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完善风控模型和算法,根据消费者职业、收入、负债、信用状况等及时准确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董希淼建议,金融机构还可借助技术手段对消费者需求进行针对性分析,提高消费者需求匹配的精准度,提升信贷审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多头借贷”和过度授信等问题。同时,要运用金融科技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丰富汽车消费金融产品类型,促进汽车消费金融更加普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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