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丰台”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查处一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法行为,两人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3日9点,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联合大红门派出所的民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在大红门金龙湾公寓北侧的一栋二层建筑,防火监督员发现两名正在施工动火作业的工人。
据两人交代,他们施工动火并没有开具动火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项规定,工人段某某、郭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大力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净化辖区消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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