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动火证使用明火作业,北京丰台两男子被拘

未开动火证使用明火作业,北京丰台两男子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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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期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查处了一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两人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3日9时,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联合大红门派出所的民警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在大红门金龙湾公寓北侧的一栋二层建筑,监督员发现了两名正在施工动火作业的工人。

“你们有证件吗?”其中一名工人回答,“我有,他没有。”监督员追问道:“有动火报备吗?……”监督员询问两名工人是否开具动火证,他们在现场也没有发现灭火器,据两人交代,他们动火施工并没有开具动火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项之规定,工人段某某、郭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其实,类似的小门店装修动火报备流程并不复杂,只需要甲方登录“企安安”小程序,就可在线上完成动火报备,开具动火证。施工单位应通过报备系统,在施工动火前、动火中、动火后进行全过程报备,上传动火审批证、操作人员资格证、现场看护措施等信息。

据了解,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大力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净化辖区消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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