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为美:斯指礼,亦指和。乃是指文王、武王、周公之道。以礼为美。和在礼中,也就是以和为美。 小大由之:事无大小,皆由之,顺道而行。礼法就像自运行于社会的一个软件系统,小事大事都可以在这个仪轨上运行,这就是“和谐”。 有所不行:除了依照“和谐”的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 知和而和:知道“和谐”是最终目标,一味追求,而枉顾礼法,也是不行的。
礼:儒家礼法的本质是处理差别、建立秩序。通过礼法建立的社会秩序不是平等的,而是所谓的“和谐”,即长幼尊卑、井然有序。自古至今,人生来就不是平等的。礼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不平等”看起来合理,大家都按礼法行事,甚至没有人会去思考背后的原因。 和为贵:礼主敬,若在人群间加以种种分别。不同的场合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礼仪。实则礼贵和,其作用是在人群间相处,达到和谐、融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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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节,限制、分别的意思。如竹子中间的竹节,虽一气相通,而上下有別。 父子、夫妇,最为亲密,但是双方也必然有所分别、约束和限制,才能彼此和乐相处。如果仅仅是为了融洽,而无礼以约束和限制,则也是不可行的。言外之意是指光有礼而不能和,这也是不可行的,所以后面有一个“亦”字。 若强行制定一个礼,但是不能与大家和谐相处,又如何能行得通?“有礼无和”,太表面,所以不可行。而“有和无礼”又过高,也不可行,所以用一个“亦”字,知道有这两种“不可行”的地方,才能有礼有和,方能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