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闻录》-哭笑不得的故事

《咫闻录》-哭笑不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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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住居乡落,家称饶裕。见幕友出入,必乘肩舆,后有侍从,与官同坐同饮,心许体面,用重贽拜师,学刑名。其师本无学问,无非勾通上下,分修于司府幕友,多携旧案,遇案翻阅其情节相似者,换名抄写而已。彼在署抄写月余,一无所学,自觉无味,告假言遄。乡中人见其学幕而归,刮目相待,诸事请教。一日,邻家之父病故,适地保进,学幕之家,教令报官。保曰:“谁家不死父母,从无报官之事。”

  曰:“我初意亦然,今幸学幕,熟读律例,方知律内载‘地界内有死尸不报,杖八十’之条,是人死应须报官。”

  翻律与观,保即至县禀报。县收词往验,乃人死其父也,当责地保妄报。保曰:“此某幕友教令具报也。”

  怒极严拿,彼往后门奔遁。闻花钞不少,始得宁静。此事非奇,载之可解人颐,醒人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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