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款、免费试用……看到这样的营销以及育儿早教的宣传,不少消费者动了心,在小步在家早教APP上交钱购买了课程。然而,一旦交钱之后,消费者却发现现实与广告宣传严重不符,开了课的发现后期教具不提供了,没有开课的申请无理由退款,却被客服告知需要排队等3年。
小步在家早教退款为何这么难?极目新闻记者就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访。
购买早教课程申请退费难
西安市民赵女士介绍,她的孩子2020年11月出生,在孩子8个月大的时候,通过网络看到了小步在家早教的广告,于是花费1988元购买了小步在家早教DEEP家庭早教课,希望在孩子教育上“赢在起跑线”。
上了早教课后,赵女士整体比较认可,也比较认同小步在家早教联合创始人、CEO彭琳琳的教育理念,此后又购买了“学习力启蒙课”三年的课程,花费3998元,这个课程设置了科学课和积木课,购买前客服承诺每月寄教具。没多久,她又花费1198元入手了英语包。2023年1月,赵女士还购买了规划课,直播间销售介绍课程时说为了提高孩子的打卡积极性,根据打卡会有价值600元的实物奖励,“目前所谓的实物奖励,全都变成了一些课程,存在虚假宣传。”她说。
小步在家早教官网截图
赵女士开通课程后,前2年收到了教具包。今年2月,没有再收到教育,课程无法开展,客服向她解释说,仓库单方面和公司解除合作,导致教具包无法发出,申请将剩余未发货教具包兑换成市面上的正价课。赵女士认为,小步在家早教不再发放教具包,属于单方面违约,她提出核算剩下的课程费用退款,不接受兑换课程,未获得客服回应。据介绍,如果购买了小步的课程,可以晋升为平台的代言人进行社群营销推广,获得一定比例的推广收入。
像赵女士这样的消费者还有不少。一位家长网上发帖反映,2022年7月25日,她在小步在家早教APP购买了“儿童可持续学习力启蒙计划”,购买时承诺免费30天试学期不满随时无理由退款,期间她没有开通过课程,但在2024年2月21日找客服协议退款,小步APP客服称退款用户集中,公司利润有限,退款需要排队三年。这些家长认为,小步在家早教欺骗消费者,她不接受退款需要三年的说法。
在一个小步在家早教维权群中,极目新闻记者看到,群内200多名消费者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在黑猫投诉平台,这样的投诉超过3000条,她们详细描述了消费经过,购买的课程因教具没有发放还未上完,有的课程未开通要求退款也无果。
内部人士透露管理混乱资金紧张
此前,有部分消费者已向北京市12345热线投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受理,但遗憾的是调解无果。亚运村街道市场所反馈:市民反映的问题为0-3岁儿童课程问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民所报课程为幼儿教育属于卫健部门管理,经该部门协调,商家反馈已联系市民,同意为市民退款,但退款时间较长,若市民不同意可以将退款金额等额兑换为其他课程,市民不认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终止调解,市民可向法院起诉维权或者向主管部门反映。
目前,小步在家早教公司还在正常运行,对外售课,不过记者试图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小步在家早教APP时,显示“由于开发者愿意,暂不提供下载”。记者通过小步客服中心微信公号联系客服,试图核实了解情况,客服表示需要用户本人才能处理。
小步在家早教发生了什么?据一位已经离职的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用户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公司还有20多人在职,针对用户们的退款申请,平台客服尽量不让用户退,如果坚持退,给与换课的方案,用户接受不了,就要等1-2年,退款时间一拖再拖。此外,针对供应商的款项,也没有按时支付。据内部人士介绍,小步在家早教运营前后期变化很大,对外会说和双减政策相关,其实主要还是内部管理不善,企业经营思路和管理方式混乱,盲目扩张导致资金紧张,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前期老师们倾注大量心血开发出的课程非常优秀,吸引了很多宝妈,曾经运作很美好,在2021年后公司扩张后,投资款没有跟上,此后裁员,一大批优秀老师离职流失,也加速了现在的问题出现。不过,关于无理由退款的承诺,前期售课中确实有过,后期做过调整,不再免费退课。
“核心领导层没有责任感,对这份早教事业失去了初心,丢掉了使命感,从始至终没有站在服务用户的角度,现在出现问题,也是逃避,辜负了用户的信任。”这位内部人士表示,大部分被辞退的员工至今也未拿到补偿款,大家闲聊之余,为小步在家早教如今的局面感到痛心和惋惜,希望平台相关负责人积极应对,服务好用户,才能重新赢得信任。
中消协点名预付式消费“六大问题”
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指出,经营者违规办卡、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及变相涨价、经营者拒绝开具消费凭证、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挽回损失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等成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的问题。
其中,不完全履行是预付式消费纠纷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实践中大量的消费纠纷便是因此而引发的。它主要是指经营者接受预付款项后虽然向消费者履行了义务,但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原约定或承诺不符,存在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变相涨价、缩短消费时限、单方更改服务内容等情形。特别是在美容美发、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此类情形引发的纠纷相对较多。《报告》中指出的这一问题,正是对应了小步在家早教目前的问题。
《报告》认为,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报告》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二是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三是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四是重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社会共治。
针对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我国已从法律层面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202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强化了预付式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一是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二是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三是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四是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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