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亲朋好友”出借、出售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均被判刑

13名“亲朋好友”出借、出售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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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亲戚还会骗你?”

“你是我兄弟 我能不带你?”

不用起早贪黑

不用加班熬夜

有张银行卡就能赚大钱

13名“亲朋好友”

抱团走“捷径”妄想赚大钱

出借、出售自己和他人的银行卡

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

结果13人均被判刑!

案情简介

本案被告人石某权、吴某政、龙某伟、石某红、陈某兆、石某昌、蒋某超、张某勇、伍某云、石某超、石某林等人受在缅甸电信网络诈骗公司的遥控指挥,在西藏、云南、福建等国内多地,通过提供自己及他人的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实施帮助接收和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犯罪活动,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转移犯罪所得资金达千万元。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石某权等人四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其违法所得等。

法官提醒

本案中,十三名被告人系亲戚、朋友关系。他们在亲朋好友邀约下,明知其实施的行为系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因想赚“快钱”而加入其中,最终身陷囹圄。广大群众要坚守法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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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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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