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报告时,不少代表都提出,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既要坚持稳中求进做好人大工作,也要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人大工作的重要特点,是具有法定性和程序性。也就是说,人大各项工作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职责、遵循法定程序开展。不过,人大工作“守正”,并不意味着不能创新。相反,新时代的人大工作最需要的,就是创新。
比如,长期以来,有些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都是“一纸答复”完事。代表书面提出建议,部门书面答复代表,“文来文往”就“闭环”完成了一件代表建议的全过程。这种情况下,代表建议在实践中能发挥多大作用,是值得探讨的。
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提出,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加强和代表的沟通交流,要切实提高质量。
在有些单位和地方,则实行了主要领导领办建议的制度。比如,云南、湖南都在探索省长直接领办代表建议制度。如果类似制度推广,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就有望整体上升一个台阶。
这次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然派出上百名工作人员到各代表团,旁听代表审议,听取代表意见。大会新闻中心还安排多名国务院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回应社会关切。这些坚持多年的做法,实践中是很有成效的,应当继续坚持。
同时,当前一些地方的实践和探索,也有进一步推广的意义。比如,有的地方在人代会召开期间,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让代表和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入沟通交流,代表们直接向部门负责人反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部门负责人则当场解答。
这种做法如果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一步推广,会议的质量和代表作用的发挥有望进一步提升。
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这些年在健全民意收集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比如,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很好地发挥了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的职责,就是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但有些基层立法联系点,由于能力的限制以及立法本身的专业性,经常提不出有价值的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何真的架起立法机关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在提升立法质量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必要深入研究。
对于一些法律法规草案,起草者直接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体验式调研,将拟写入法律法规的有关制度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可能比让立法联系点简单地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效果要更好。这些,都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可以实践创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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