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报道,在全国人大代表李树林看来,当前,不婚潮向农村蔓延。为什么不想结婚呢?李树林调研发现,“多数人认为结婚后的压力太大,买新房、孩子的教育、老人的赡养等,这些都导致年轻人恐婚。”
李树林建议出台针对农村特殊的生育政策,对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者制定合理生育二孩的政策,比如资金奖励,购保养老,购房补贴、帮扶教育等方式激励多生,确保人口稳定。
以产业兴村、产业留人
不婚潮向农村蔓延,其实在不少地方已有苗头,相关话题近年来受到的社会关注明显增多。相对于城市中存在的不婚潮,农村的不婚潮除了面临一些共同的困境,如社会婚姻观念变化的影响,与经济条件的关系可能更紧密。用通俗的话说,在农村地区,“不是不想结婚,而是结不起”的现实尴尬,应该要更突出。
一方面,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收入水平要明显低于城市,这导致对各种“结婚成本”的承担能力更低。现实中,一些农村适婚人口,可能主要生活、工作在农村,但在结婚上所面临的物质要求,如彩礼、住房等,却可能基本上“城市化”了。像在城区有房、有车,几乎已成标配。那么,这种落差,自然容易放大农村人口的婚姻难度,也影响到更多适婚青年对婚姻的信心。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口的高速流动,多数农村地区都处于持续的人口流失状态。因此,在农村,人的社会交往、信息交流都相对更封闭,男女比例不协调的矛盾也更突出。也即说,相比城市,农村社会的生态更加不利于婚姻关系的构建。
所以,要有效遏止不婚潮向农村地区蔓延,除了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婚育福利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最本质上还是要回到发展经济这一点。
比如在现今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就可能需要更加考虑到农村人口结构“大龄化”、男女人口比例失调的现实,有针对性地调整乡村经济结构,以产业兴村、产业留人,吸引更多适婚青年回到农村。
为农村注入更多“她”力量
前几年,有地方专门提出要“鼓励女青年留乡”。尽管这条建议引起一些争议,但是,农村和县域经济产业的培育,更加兼顾好对农村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现象的照拂,客观上的确有利于缓解农村不婚潮的蔓延。
要知道,农村不婚潮,在现实语境下主要指的就是大龄男青年的结婚难问题,也即近年来愈发受到关注的农村“光棍危机”现象。那么,在具备条件的乡村、小城镇针对性地引入一些符合女性就业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值得提倡的。
应该看到,农村地区之所以男女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除了生育上的“重男轻女”观念更严重,也与多数农村地区留给女性的就业机会和空间更小,导致女性人口流失更严重有直接关系。
男性因为对体力型工作有更高的承受力,也就更容易留在乡村。据此,要想让农村的人口结构更健康,相关产业的培育、职业培训服务的安排等,都有必要更多考虑到女性人口的需要。
这方面,曹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近年来,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来带动传统产业升级,增加了服务业比重,曹县吸引了大量人口回流,有的镇常住人口平均年龄降低了3岁,年龄结构出现“逆生长”。当回流人口多了,经济、人口结构都更健康,自然利于“不婚潮”的缓解。
从更大的视野来看,乡村地区还要注重营造一个更加尊重女性、相信女性的“女性友好型”社会文化。
如湖北《关于做好全省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提出,有效助推优秀女性进入村“两委”,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努力使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
如此既是对女性才干、能力的认可,也有利于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的“她”力量,从而为本地社会治理、经济产业发展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继而也是为遏止农村不婚潮创造更好的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基础。
乡村振兴要“固本培元”
不过,应对这一问题还是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缓解农村不婚潮,或者说弱化农村“光棍危机”,不能只是片面地聚焦在增加女性人口这一点上。各项措施的发力,关键仍是要放到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固本培元”这个焦点之上。
也就是说,唯有经济、就业更好了,局部人口生态改善了,“结婚难”问题的缓解才会有真正的现实支撑。
另外,并不是所有农村地区都能够复制曹县的成功。
要避免不婚潮向农村地区蔓延,既要考虑如何通过发展产业为乡村留住青年、吸引青年回流,也要重视让更多农村青年有机会在城市扎根,获得更多更体面的就业机会。唯有两手抓,才能效果最大化。
毕竟,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不婚潮的兴起,年轻人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和负担都是重要因素。那么,要让青年人对婚姻有信心、有憧憬,归根结底,都离不开发展这个“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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