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茶位费,引发热议。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市场稽查局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回复称,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从官方答复可以知道:经营者收取茶位费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告知。虽不至于“一律取消”,若涉嫌强制收费,必须加强监管、集中整改。
收取茶位费,餐厅的花样不少。且不说茶位费的定义五花八门,如自助茶水、餐前小吃等,其费用越来越贵,有些甚至强制收取颇有“霸王条款”的意味。一种情形是,商家前期避而不谈,直到结账时才告知顾客要收费;另一种则是,商家为了单独收费,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或以收取服务费代之。巧立名目、强买强卖,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更何况,部分消费者不愿计较这三五元钱,或碍于请客吃饭的面子,未提出异议或依法维权。这样“得过且过”也会使强制收费更加有恃无恐——经营者受到的惩罚较少,违法成本较低,于是敢明目张胆地收茶位费。
久而久之,茶位费渐渐成了行业潜规则。前段时间,不少年轻顾客反对茶位费,并掀起了一阵退费风潮,这虽是一件好事,但不足以成为趋势。规范经营行为,应有更强烈、更普遍的声音。
茶位费大体源于广东的茶楼酒家,如果深圳能带头规范茶位费、整治强收费行为,那么将具有很大的意义。
一方面,解决共性问题,必须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加强监管、集中整改,才能让经营者不再心存侥幸、不再知法犯法。确保商家在提供任何服务时都能明码标价、事前告知,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同时督促其主动接受合理的退费要求,不戴有色眼镜,也不将成本转嫁到其他方面。消除隐性收费,更需强化“显性监管”。
另一方面,深圳采取规范行动,可具有带头作用。这将鼓励其他地区加强自我审视,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并有助于社会监督,从而推动整个餐饮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勿以权小而不维”,消费者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抵制各种隐性消费,让商家不敢店大欺客、变本加厉。维权的意义,不限于金额大小,更在于每一位消费者明确、勇敢地说“不”。
总而言之,在消费者知情且自愿的前提下,餐馆可以提供付费茶水。除此之外,切不可强加于人;切不可突破底线。监管严督查、严处罚、严教育,再辅以举报奖励机制,相信强收茶位费的乱象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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