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年谱》(二百二六)兴南宁学校 朝夕开讲 仍行牌谕
六月,兴南宁学校。
先生谓,理学不明,人心陷溺,是以/士习日偷①,风教不振。日与/各学师生,朝夕开讲,已觉渐有/奋发之志。
又恐/穷乡僻邑,不能/身至其地,委/原任/监察御史,降/合浦县丞陈逅[hòu],主教/灵山诸县,原任监察御史,降/揭阳县主簿季本,主教敷文书院。
仍行牌谕曰:“仰本官②/每日拘集/该府/县学诸生,为之/勤勤开诲,务在兴起/圣贤之学,一洗/习染之陋。
其诸生/该赴考试者,临期起送;不该赴试者,如常/朝夕聚会。
考德问业之外,或/时出/与/经书论策/题目,量作课程;就与/讲析文义,以无妨其/举业之功。
大抵/学绝道丧③/之余,未易解脱/旧闻旧见,必须包蒙俯就④,涵育薰陶,庶可望其/渐次改化。
谅本官/平素最能/孜孜汲引⑤,则今日必能/循循善诱。诸生之中,有不/率教[ lǜ jiào ]⑥ 者,时行/槚楚⑦[jiǎ chǔ],以警其惰。本院/回军之日,将该府县/官员、师生/查访勤惰,以示劝惩。”
【注】
①【士习日偷】读书人学习从此苟且敷衍。
②【本官】指本部门的主管官员。
③【学绝道丧】圣学绝灭,大道沦丧。
④【包蒙俯就】包含他们的愚昧,牵就他们。
⑤【汲引】引导;开导。
⑥【率教】遵从教导。 宋 苏轼 《南安军学记》:“其不率教者,甚者则挞之,小则书以记之。”
⑦【槚楚】用槚木荆条制成的刑具,用以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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