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2023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网络犯罪28万人,同比上升35.5%,占全部刑事犯罪的18.8%。
近年来,信息网络发展日新月异,深度融入经济社会生活,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与此同时,网络犯罪不断滋生蔓延,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升级演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总的看,当前网络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呈现如下趋势特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大幅增多。2023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同比上升63.5%。同时,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等帮助的犯罪活动持续增多。与新技术新业态相伴生,黑灰产业加速迭代升级。以元宇宙、区块链、二元期货平台等为噱头的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虚拟货币成为滋生和助长网络犯罪的重要土壤。
传统犯罪向网络空间迁移,网络犯罪样态日趋复杂。“利用网络沟通便利、隐蔽性强等特点,传统的赌博、盗窃、传销、制假售假等传统犯罪向网络空间延伸。”葛晓燕介绍,2023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盗窃犯罪上升22.78%,起诉网络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上升85.7%。侮辱、诽谤等传统轻微违法犯罪,经网络传播显现放大效应,危害性升级。
威胁数据信息安全类犯罪常见多发,危害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数据信息日益成为重要犯罪对象,犯罪分子通过“撞库”“爬虫”“钓鱼”网站等方式非法获取企业存储数据,网络公司“内鬼”非法获取、出售公司数据等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最高检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问题,持续推进“拔钉”“断流”“断卡”专项行动,全力打团伙、摧网络、斩链条,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涉缅北电诈犯罪专项行动;聚焦非法获取、提供个人信息成为网络犯罪黑产的严峻形势,加强对上游信息收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聚焦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突出问题,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聚焦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惩治非法获取企业经营数据和网络平台用户数据犯罪,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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