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车辆数据测试工作人员在测试车辆“Alpha-677”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被移动的车辆绊倒拖拽行驶撞上停在地下车库的“Alpha-665”车辆,经抢救无效死亡。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滨江西兴聚光中心B座地下二层“11·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死者*润,男,系宁波人瑞公司员工,被委派至宁波某机器人有限公司从事ADAS测试工程师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取监控、现场勘验、查看浙医二院滨江院区急诊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分析:*润进入Alpha-677测试车辆主驾驶位置,左脚踩住制动踏板打开点火开关,按照测试步骤需要拨动车辆档位,此时其正与*旭通电话,未将档位设在“P”档位置,随即左脚松开制动踏板,打算下车到车辆后备箱处进行数据测试,在身体没有完全下车的情况下,车辆意外启动,导致其身体被移动的车辆绊倒,上半身跌入主驾驶舱内,被车辆拖拽行驶约2米后,车门与正前方停放Alpha-665车辆车尾相撞,在障碍物作用下“677”车辆左前门挤压到*润的胸腔,导致其昏厥。
11月2日21时10分许,*润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报告指出,*润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知识,在车辆测试过程中操作不当。在操作测试车辆档位时,未规范进入驾驶位置,而是侧身操作,与此同时一直与工友保持手机通话,致使其不能专心作业,松开制动踏板忽略了车辆正处于“D”档,致车辆意外向前行驶,身体被移动的测试车辆拖拽与正前方车辆车尾相撞,导致车辆左前门挤压到胸腔,最终受伤而亡。
*润安全意识不强,在没有安全员的情况下,夜晚独自一人对试验车辆进行数据测试,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意外启动,上半身胸腔被车门夹住,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润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报告还建议对涉事的宁波***公司、宁波人瑞公司、淮安杰瑞汽车公司、杭州聚光科技园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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