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接受“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整治,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巩固拓展了反腐败斗争成果。
据悉,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万人,已起诉1.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9.6%和9.7%,其中对24名原中管干部提起公诉。
史卫忠表示,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履职。一是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行贿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行贿犯罪2306人,同比上升18.1%。为提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综合治理效能,继2022年联合发布第一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后,2023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第二批5个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同时最高检还协同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力度,斩断行贿利益驱动。
二是对标中央反腐败工作重点部署,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治理。强化办案指导,依法精准惩治相关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医疗系统相关职务犯罪近500人,起诉金融领域相关职务犯罪300余人,起诉粮食领域350余人;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对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足球领域系列腐败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三是惩治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推动全链条遏制腐败犯罪。2023年8月,国家监委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洗钱罪590件60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31.1%、31.5%。
四是积极参与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彰显党中央有逃必追、有腐必反的坚定决心。指导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外逃20年被遣返回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案;指导广州市检察院首次适用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名依法追究奚正兵、周仲贺刑事责任;依法核准追诉党的二十大后首名归案的“红通人员”屈健玲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加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指导,依法办理冯卫华等重大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五是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办案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制度机制、监管教育漏洞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制发职务犯罪相关检察建议1900余份,回复率、采纳率均超过96%,职检部门持续跟进后续落实,推动从办理到办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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