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正式实施!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有变

3月1日正式实施!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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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印发,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继2021年7月16日这项政策发布以来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办法》有哪些变化呢?

红星新闻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异地灵活缴存人来蓉购房,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同城待遇。这一变化适应了人员流动实际和跨区域、跨城市购房的需求。

同时,其他城市的灵活缴存人到成都就业,可将其缴存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提取、贷款权益可接续,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跨区域流动。

此外,缩短提取资金存储时间。提取公积金的时限由存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升了提取便捷度,更好支持市民租房、购房需求。

缴存年龄上限也有调整,将缴存对象年龄上限由65岁调整为60周岁,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际需求。

同时,明确最低缴存金额。最低缴存金额为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最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为99元,有助于缴存人申请更高贷款额度,更有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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