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现代欧亚非大陆的消费者拥有很多的选择。从东北亚开始,最靠近蒙古本土的资源是“北珠”,出自中国东北的松花江和其他河流中的蚌类。这些收成是金朝(1115—1234)及金朝之前女真人混合经济的一部分,后来珍珠采量虽然大幅减少,但仍然持续到清末。[注]据马可·波罗记载,日本产有红、白二色海珠,皆输入大陆。[注]沿着漫长的海岸线,中国也有数量众多的采珠场,其中尤以雷州半岛西部的合浦和海南岛东北角的崖州最为著名。汉初以前,也可能在更早的时候,这两地的采珠工作都由当地的非汉族原住民来完成。[注]在遍布中国南方和西南地区的无数河流湖泊中,也有丰富的淡水珍珠供应。最早见于记载的是西汉时期(公元前202—公元25年)的桂林郡,直到20世纪早期,当地仍有珍珠产出。[注]
通过贸易往来,东南亚大陆和菲律宾群岛、爪哇、苏门答腊等地的采珠业也为中国及穆斯林国家所知晓。[注]马可·波罗声称,“秦海”(Sea of Chin)有七千多个岛,人们在周围捕捞珍珠。虽然不免夸张,但这反映了东南亚海域珍珠产量颇丰的事实。[注]
地图2 射勒珠母贝与白蝶贝分布图
印度的采珠业主要集中在南亚次大陆和锡兰之间的马纳尔(Mannar)湾沿岸。考古证据表明,当地首次开采珍珠在公元前一千纪之初,印度早期文献也记载了珍珠贸易。[注]从公元1世纪开始,大量的异域文献将锡兰列为南亚珍珠的重要产地。[注]锡兰岛的珍珠产量虽然保持了较高的水准,但在中古晚期之后,马八儿(Maʿbar,科罗曼德尔海岸)和马拉巴尔(Malabar)成为其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注]
波斯湾也盛产珍珠,这种美誉从古代开始,一直持续到欧洲海上扩张时期。[注]波斯湾沿岸有许多地方以拥有“珍珠矿”(maʿdan-i marvārīd)而著称:法尔斯(Fārs)省海岸的加纳法(Ganāfah),靠近巴士拉(Basra)省的哈尔克岛(Kharak),以及靠近霍尔木兹的格什姆岛(Kishm)。[注]更知名的珍珠矿在阿曼沿海区域及法尔斯省附近的基什岛(Kīsh/Qays)周围。[注]在波斯湾所有产出珍珠的地方中,巴林的矿床以其质量和数量获得了最高的赞誉,这一赞誉持续到20世纪。[注]亚丁湾(Aden)和红海采珠业虽然也见于记载,但通常被认为处于次要地位。[注]对于对此物有强烈兴趣的穆斯林和中国人而言,它们是位置最西的珍珠产地,而菲律宾群岛是最东的珍珠产地。
至于上述产地的珍珠何处最好,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判断珍珠价值的标准很有意思,有时建立在当地的自豪感和经济利益之上,有时又基于神秘远方的商品的强大吸引力。当然,珍珠的估值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反映了生产效率和市场条件的变化。
虽然几乎每个地区出产的珍珠都有它的支持者,但仍有两处产地的珍珠脱颖而出。《红海周航记》(Periplus Maris Erythiae)成书于公元50年前后,其佚名作者断言,印度珍珠的品质应当居于首位。这一观点随后得到了中国人和欧洲人的认同。[注]人们对印度珍珠的迷恋或许因为相信锡兰是伊甸园的所在地,亚当的后裔正是从这里散布到有人类居住的世界其他地方。[注]然而,古典作家、穆斯林以及欧洲作家的主流观点认为,波斯湾产出的珍珠更胜一筹。[注]蒙古时代的中国也是如此,《元史》列举伊利汗不赛因(Abū Saʿīd,1316—1335年在位)所辖地区,最前面两个地名——八哈剌因(Bahrain,今译巴林)、怯失(Kīsh,今译基什),是生产珍珠的核心区域。[注]
人们对如下问题有共识:从古迄今,人们历来认为咸水珍珠的品质比淡水珍珠更优,并且对二者进行仔细区分。后者在晚近的英语中也被称为“杂种珍珠”(bastard pearl)。[注]在西方语言中,“东方”(orient)一词的使用进一步强调了咸水珍珠的优越性。“东方”既指代富有光泽的珍珠,也表示珍珠本身散发的光泽,通常用来区别富有光泽的海洋珍珠和欧洲河蚌产出的颜色较为暗淡的品种。珠宝商们频频将“东方”作为衡量其他宝石的明亮光泽或“纯正”颜色的标准,这一术语同样适用于他们对咸水珍珠的评判。[注]
汉文材料中也有类似的表达,即“海上明珠”。[注]宋朝(960—1279)的统治阶层尽管接受这一标准,但在12世纪初的一段时期,他们使用北珠来装饰住所、点缀衣物,达到了贪得无厌乃至近乎痴迷的程度。[注]
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类具有自然发光特质的珍珠。欧亚大陆的许多宝石都有类似的说法:钻石可以吸收并反射光线;由矿物质制成的人造宝石加热或摩擦时会发出磷光;最著名的是“明月”和“夜光”,频见于佛教、突厥和中国故事中。[注]“明月”和“夜光”被认为是希腊化时代中近东世界的奇特物产,这一区域在汉文材料中被称为“大秦”(Daqin)。[注]虽然博学的怀疑论者有时会拒绝承认自发光珍珠的存在,但这种观念广泛而持久,只能强化珍珠的神秘感和光环。[注]
人们对珍珠品质的争论一直持续,但如前所述,欧亚大陆的绝大部分地区都有通行的标准,例如大小、圆度、白度和光泽。[注]如果符合甚至超过所设立的标准,便可获得不菲的报价。这样的珍珠通常被称为“皇家珍珠”(royal pearls),此词至少可以追溯到中古波斯语“morwārīd-i shahwār”,即“王者之珠”(pearl fit for a king)之意。[注]公元5世纪,嚈哒人从萨珊波斯王朝抢夺的那颗“大珍珠”(the great pearl),无疑符合评价标准。拜占庭的君主也对它垂涎三尺,最后以回售给波斯国王而告终。[注]
在中国南方的原住居民看来,珍珠尽管价值高于其他所有物品,但仍然经常被用来与其他珍贵的自然物产相比较。[注]在穆斯林国家,各类宝石的估价只有红宝石、祖母绿与珍珠差可比拟。[注]中国崇玉,标准也比较多样,有时将黄金、白玉、明珠三者同时作为衡量物质和世俗财富的终极标准。[注]而在古印度吠陀时代的价值观念中,则是黄金居首,珍珠其次。[注]
黄金和珍珠通常被视作互补的一对。莎士比亚“镶满真金珠宝的御袍”一句,描绘了占据主导地位且为整个欧洲大陆所接受的贵族着装标准。[注]在欧亚大陆西部,黄金和珍珠的配对也反映在具体的商业实践中。[注]1330年代的裴哥罗梯(Pegolotti)通商手册中提到,黄金和珍珠在顿河下游的塔纳城(Tana)出售时采用相同的计重单位萨爵(saggio)——相当于1/16盎司。黄金和珍珠不仅代表陆地和海洋的宝藏,而且都与伟大君王的威严、财富及影响力密切相关。在少数情况下,国君拥有大量的珍珠甚至也是其实际行使海权的表征。[注]
蒙古人完全认同这些标准。事实上,在《蒙古秘史》中,除白银(mönggü)之外,自然珍宝中只有黄金和珍珠被提及。在蒙古语版本的《亚历山大传奇》(Alexande Romance)中,黄金和珍珠成为衡量财富的独特标准。[注]判断珍珠的价值时,蒙古人的标准与泛欧亚观点完全一致。这在乔叟(Geoffrey Chaucer)的《武士的故事》(The Knight’s Tale)中得到了准确的反映。乔叟描述了印度国王伊米屈厄斯(Emetrius)披挂着金锦,“上面有又白又圆又大的珍珠”。这颗珍珠的品质完全复制了蒙古人对完美珍珠的期许,也与波斯人“王者之珠”的概念相吻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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